潁川郡的牢裏,每天都會有新的犯人送來,也會有之前的犯人莫名其妙地離開。
離開的犯人無非三種。
第一種,直接拉去殺頭了。
第二種,背後使了錢托了關係從而釋放的。
第三種,轉監和流放的。
至於有沒有第四種,比如刑滿釋放的,有是有,前提是得活到那個時候。由於營養和疾病問題,很少有犯人能堅持到五年以上。
這三種離開牢房的辦法,張半斛也聽了那些囚犯說了。
張半斛當然希望是第二種,但是有人希望是第一種,如果按照律例的話,應該是第三種:流放。
王太守收到洛陽書信的當夜,便安排人通知潁川監司,盡快辦了此案,要判個斬首之刑。
可是問題是,焚屍之罪罪不當斬,雖然是上麵安排,但由於潁川百姓幾乎都知道了這件事,王太守想殺了張半斛,還得找個合理的理由。
此事的關鍵就在於荀氏一族的態度了,若是荀氏動用士家大族的聲望,加之盜墓和損毀財物之罪,隻要荀氏都一並追究,便能治張半斛的死罪。
王太守覺得以荀氏對張半斛恨之入骨的態度來看,此事並不難辦。
王太守一麵讓人去找荀氏來談,一麵讓提審張半斛,讓他認了毀屍滅跡、盜墓和損毀財物之罪。
次日荀氏族人便來到太守府衙,王太守便要找幾個能定奪事情的,請到裏堂去談。
荀曇子嗣早亡,隻剩下孫子荀攸,還有一個從子。
彼時荀氏的“扛把子”叫做荀淑,人稱為“神君”,張半斛燒掉的,便是這荀淑的兄弟荀曇。
荀淑有八個兒子,並有才名,人稱“荀氏八龍”。此番荀淑身在洛陽為官,但是“荀氏八龍”卻盡數到場。
荀氏眾人商議,便讓荀曇的孫子和從子,以及“荀氏八龍”長子荀儉和次子荀緄去與王太守談。
王太守見來的,是八龍二人和荀攸,這幾個他是認得的,隻是那個從子,是個十二三歲的少年,王太守卻從來沒見過。
隻見荀攸卻對少年說道:“叔叔,這便是王太守了。”
王太守露出一臉驚訝的表情。
荀緄指著少年說道:“此乃犬子,荀彧。也是荀曇從子。”
荀彧拜見了太守,便立在父親一邊。
王太守倒也不避諱,開門見山便說,想把這張半斛定個死罪,請荀家人到時候再加幾條罪名,兩邊一起使力,就把這張半斛人頭落地。
荀儉聽了,並不反對,朝著其他幾人點了點頭。
荀攸默不作聲,從感情上說他是恨不得張半斛身首異處的,但是從常理來說,此事的確罪不至死,若是亂判,也是罔顧人命。
此時荀彧卻突然站出來說道:“不可!”
王太守愣住了,沒想到是這個孩子出來反對。
“夫立法令者,以廢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廢。那人罪非至死,不可私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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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彧正色說到,完全和年齡不相匹配。
荀攸見荀彧這麽說了,也上前說道:“張半斛雖行惡舉,但畢竟亡者不比生人,使之流放即可,何至於死罪?”
荀緄見兩個後輩都如此去說,也說道:“太守若是定了那人死罪,恐世人說我荀氏恃強淩弱,枉顧律法,此等名聲,我等擔待不起。”
王太守沒想到荀氏能演這麽一出,完全打亂了自己的計劃,本來順風順水的,連“八龍”都沒反對,怎料半路殺出荀攸這麽個毛頭小子,無奈隻能拿出了殺手鐧。
“實話說與你們,殺這張半斛,是朝廷的意思,諸位還是行個方便,不然上麵怪罪下來……”
“是朝廷的意思,還是宦官的意思?”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