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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雷鋒(2/2)

作者:馮毅,雷永升字數:4862更新時間:2019-09-22 04:26:06

    原來,不久前的一天下午,雷鋒上街去辦事,看到撫順市望花區人民群眾敲鑼打鼓,慶祝人民公社的成立。他想,自己應該為剛剛成立的人民公社做點什麽,就把自己的200元積蓄捐給了公社。公社的同誌感動地說:“解放軍同誌,我們收下你一片熱愛公社的心意,錢我們不能收,你還是存入銀行支援國家建設,或者把它寄回家去吧。”

    雷鋒講述了自己從小是個孤兒,解放後,黨培養我讀書,人民就是我的父母啊,我這錢就是給家裏用的。他說:“假如我的父母還活著,我相信,他們一定不會拒絕一個兒子給的錢……”他還說:“這些錢也是黨給我的,現在就讓它為人民事業發揮一點作用吧!”經雷鋒一再要求,公社幹部才答應收下一百元錢。

    時隔不久,雷鋒從報紙上了解到,遼陽一帶遇到了百年不遇的大洪水。他想到自己在那兒參軍,在那兒生活、工作過……就不聲不響地把剩下的100元錢,連同寫好的一封慰問信一起寄給了中共遼陽市委。

    雷鋒處處以關心他人為重,熱情幫助戰友,為集體、人民群眾做了很多好事。不論在部隊駐地還是出差在外,除了認真完成本職任務外,他總想著多為別人做點事。撫順地區發生了洪災,雷鋒還帶病參加抗洪搶險,堅持奮戰7晝夜,直到戰勝洪災。

    雷鋒出差坐火車,除了扶老攜幼上下車,為老人找座位外,還主動協助列車員為旅客送茶水,打掃衛生。一次,列車在中途站遇到傾盆大雨,車一到站,雷鋒就跳下車冒雨幫助裝卸工遮蓋站台行李,一直幹到開車鈴響,他才上車。車到終點站,雷鋒又同列車員一起打掃完車廂才離開。人們稱讚“雷鋒出差一千裏,好事做了一火車”。

    一個春夏之際,雷鋒從撫順到沈陽出差,途中見一名婦女背上背著一個小孩,手裏牽著一個小女孩,在滂沱大雨中艱難地趕往撫順車站。雷鋒急忙上前脫下雨衣披在那婦女身上,又背起小女孩,一直護送她們上了火車。上了火車後,雷鋒見那小女孩冷得發抖,又脫下絨衣給小女孩穿上。車到沈陽後,雷鋒又把她們一直送到家。

    雷鋒謙虛謹慎,做了好事不留名,受到讚譽不驕傲。1961年6月當班長後,他大膽管理,事事模範帶頭,他帶領的第4班一直是先進集體。在部隊兩年零8個月中,他在平凡的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跡,先後榮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受嘉獎多次,被評為“節約標兵”和“模範共青團員”,並被選為撫順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1962年8月15日,雷鋒執行運輸任務時不幸殉職,年僅22歲。

    感言:

    把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把簡單的事做好就是不簡單。一個年輕的戰士,之所以甘當“傻子”,之所以有股“傻勁”,因為他心裏隻有人民、隻有國家、隻有他熱愛的黨。他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無限的為人民服務之中,雖然沒有驚天動地的壯舉,卻成了一顆升騰在億萬人民心中的耀眼恒星。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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