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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這種代價好沉重——幾起假離婚成真實錄(3/3)

作者:劉戰英字數:6172更新時間:2019-09-22 07:48:14

    10萬元一張離婚書

    吳大虎與秋月小兩口兒最近一下子“發”了。

    深諳內情的人知曉,吳大虎與秋月最近搞了一樁外貿生意。詳情是這樣的:秋月的弟弟在澳洲留學,前不久結識了一個台灣商人,聞得他需要從中國大陸進口一批數量不小的農產品,便將這件事包攬過來,然後又聯手與吳大虎和秋月共同操辦。秋月的弟弟負責給台商侃價,盡量把價錢抬高;吳大虎負責在國內定購這批農產品,當然是把價錢壓得越低越好,可是,要購到這批農產品,需要一大筆款,這可到哪裏去籌措呢?吳大虎靈機一動,決定找幾個平日裏稱兄道弟的哥們兒去借。果然不多日錢到手了。不久,這批運往澳洲的農產品裝船起航了。根據外貿慣例,貨物發走三天,供貨者便可以從購貨者出具的國際信用證中提款。所以,幾乎一夜之間吳大虎成了大款。有錢了,本應該馬上把借人家的錢還清,俗話說“現借現還,再借不難”嘛!可是,吳大虎卻不是這樣做,而是揣著大把兒的鈔票賭博去了。也是一夜之間,吳大虎不僅把從外貿中賺的錢輸了個淨光,而且連借人家的錢也搭進去不少。吳大虎一下子從富翁變成了窮光蛋。

    秋月得知後,又氣又恨,掄圓巴掌給了吳大虎兩個耳光。可是打也打了罵也罵了,欠人家的錢拿什麽償還呀?吳大虎又靈機一動,告訴秋月兩個人辦個協議離婚手續,將剩下的10萬元轉移到秋月名下,吳大虎變成光棍一條,原來的哥們兒來索債,他喊一聲“要錢沒有,要命有一條”,也能賴上一陣子。待時來運轉,他與秋月再複婚。秋月覺得這個辦法也不失為上策,遂辦理了離婚手續,10萬元變為她個人所有。

    果然,吳大虎在哥兒們索債時,他大耍“滾刀肉”,賴了幾個月。這期間,吳大虎又摘借了點錢,在市區繁華地點開了快餐廳,生意十分紅火,不久便還清了欠款,而且又在市區不同地點同時開了幾個快餐廳,到年底就變成了大款。就在這期間,吳大虎與快餐廳年輕美貌的領班明著暗著做起了夫妻,再也不提與秋月複婚的事兒。

    秋月幾次找上門,質問吳大虎為什麽背信棄義,另擇新歡,吳大虎理直氣壯地回答:“現在我們隻是相識,你已經沒有權力幹涉我的自由!”秋月氣急敗壞地回到家,取出等於價值10萬元一張的離婚書,“嚓嚓”幾下撕碎,悲憤地趴在床上,嚎啕大哭,訴不盡懊悔之情。

    斷想錄:婚姻是符合我國《婚姻法》規定的靚男俊女結合的紐帶,而結婚後組成的家庭則是社會的細胞。紐帶解開要分裂,細胞損壞要危害整個軀體。以上種種含血帶冤的事例證明,對於婚姻千萬兒戲不得呀!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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