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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5/5)

作者:周梅森字數:12658更新時間:2019-09-22 09:05:08

    肖太平說:“大人,你可記住了,今日不是大人做這撚案的文章,卻是我從大人手上買下了這樁貨真價實的撚案。大人也說了,是大大的枉法。那麽,為防日後再有霄小藉此要挾,我總得留個憑證!”

    錢大人嗬嗬直笑:“你老弟又罵我,又罵我——哥哥知道哩,你說的霄小還不是指哥哥我麽?哥哥也不氣你。哥哥向你老弟發誓:哥哥最講誠信,這樁撚案你老弟既花大價錢買下了,再出了啥事,全由哥哥替你兜著!”

    肖太平說:“對,我就是要大人把這話寫下來。”

    錢大人認了真:“肖老弟,你該不會拿著哥哥的憑據,告哥哥一個貪墨的罪名吧?”

    肖太平說:“大人,你不想想,我手裏有那麽多的窯,會放著太平日子不過,去招惹官非麽?再者說,兄弟也知道哥哥很受巡撫老大人的賞識,還敢自找麻煩?官官相護的道理誰不知道?大人,說到底,我是圖個就此安生。”

    錢大人這才放了心,順著肖太平的話頭說:“倒也是!你真是懂道理。不說哥哥和巡撫老大人的關係了,就是沒這層關係,場麵上也總是官官相護的。我這小知縣貪墨,知府、道台、巡撫、總督,也是個個貪墨的,誰還有資格說別人!”

    肖太平譏諷說:“不但一樣貪墨,問案隻怕也是一樣高明的。你錢大人能問出個撚黨的團總,知府大人沒準就能問出個偽朝親王……”

    錢大人極是愉快,大笑著說:“聰明,聰明,你肖老弟實在是聰明!和你這聰明人做買賣哥哥放心。”

    因著放心,錢大人便依著肖太平的意思,膽大包天地把憑據寫了——

    問據橋頭鎮王家窯窯主王西山供稱,肖家窯窯主肖太平本係撚黨二團總,侉子坡為撚黨西二路餘孽曹團部屬聚集之所在,肖太平對此供認不諱。經與知縣錢寶山認真商談,肖太平以價金白銀一萬零二百五十一兩買結此案。知縣錢寶山收此白銀後,永不查究,且自許押付身家,自擔幹係。口說無憑,立書為據。

    寫下這字據時,錢大人心裏很得意,以為自己訛詐的手段十分高明,再沒想到肖太平真就是撚黨的二團總。而待得知道,一切已無法挽回了,錢大人留下了白紙黑字的貪墨通賊證據,成了撚黨餘孽的幫凶。此後,前曹團師爺曹複禮再度舉發撚案,錢大人驚懼之下刑斃曹複禮,百般遮掩,與其說是庇護肖太平,毋如說是庇護他自己了。還有一點錢大人也沒想到,肖氏族人竟會將這一紙貪墨文字一代代地傳下去。辛亥革命期間,這憑據上的內容更上了革命黨的傳單,做為滿清官府腐敗的鐵證出現在橋頭鎮、漠河和省城的街頭上……

    也正因為有了這個膽大包天的錢大人,曹團參預撚亂的曆史才得以在光緒八年秋天真正結束。前曹團二團總肖太平雖說替曹肖兩個反叛家族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卻也換來了自己和曹肖兩大家族在大清王朝統治末期的苟且和平安,且使得橋頭鎮的煤窯業在嗣後的風風雨雨中又有了長足的發展和興旺。

    然而,當時肖太平卻沒看到這一點。想來想去,總認為自己吃了大虧——是在一個最倒黴的日子裏,和錢大人做了一盤最倒黴的買賣。因此便氣憤難平。錢大人前腳走,肖太平後腳就懷念起曹團的反叛生涯來,自認為對官逼民反的老道理又有了新的認識。這就差點兒鑄下大錯……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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