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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6章 這種案子也可以折中?(2/2)

作者:不信天上掉餡餅字數:5010更新時間:2023-11-25 09:02:20

    經建興市公安機關偵查,朱建國秦愛民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

    對朱建國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對秦愛民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之所以對兩人區別對待,是因為殺人的時候,是朱建國下的手,將受害人掐死。秦愛民雖然參與了對受害人的輪奸,但沒有參與殺人行動。隻是事後幫助朱建國將受害人的屍體遺棄在路邊水溝裏。

    因此朱建國是本案主犯,秦愛民是從犯。

    作為一名經驗豐富的老刑警,刀鋒哪怕沒有後世記憶,單單從這份判決書就能看出來,這個案子是存在疑點的。

    原因很簡單,按照判決書的內容,朱建國完全沒有判死緩的理由。

    因為他沒有任何從輕的情節。

    連投案自首,配合公安機關偵查,態度較好這樣的情節都沒有。

    就說輪奸殺人,兩個如此惡劣的暴力犯罪罪名,有什麽理由刀下留人?

    如果證據確鑿,那朱建國鐵定要判死刑,秦愛民有很大概率是無期徒刑,兩個一起斃了的可能性都不是沒有。

    可見建興市中級法院也覺得這個案子的證據鏈不完整,這才留了餘地。

    畢竟人頭落地之後,可就接不回去了。

    這是一種很奇怪的“現實情況”。

    照理,這樣的惡性案件,應該是不存在中間狀態的,是就是,非就非,要麽槍斃,要麽無罪,哪裏可以搞這種“折中方案”呢?

    但在現實之中,確實有不少這樣的判決案例。

    刀鋒深知原因,卻不好說。

    說起來,朱建國還算是比較“幸運”的,他遇到了一個比較謹慎的法官,給他留下一條命,留下了將來重見天日的機會。

    刀鋒知道,還有不少冤案的當事人,不曾有這樣的“幸運”,直接就被槍斃掉了。

    讓刀鋒比較詫異的是,在秦愛華遞交給他的材料中,居然還有卷宗的複印件。

    是建興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重案大隊當時審訊朱建國和秦愛民的筆錄,以及檢察院提起公訴時的一些材料。

    “這些資料,哪裏來的?”

    刀鋒停了下來,望向秦愛華,問道。

    毫無疑問,朱建國也好,秦愛華也罷,他們是不可能接觸到這些東西的。

    秦愛華顯然已經非常有經驗,當即答道:“這是章鐵河檢察官給的。他能看到這些材料。”

    刀鋒輕輕點頭。

    這個解釋很合理。

    駐所檢察官,本身就肩負著糾正冤假錯案的責任,章鐵河能夠調閱這些卷宗,完全在情理之中。

    也就從側麵證實了,秦愛華沒有撒謊,那位章檢察官確實認為本案有疑點,朱建國極有可能是無辜的。

    “這樣吧,秦大姐,這個案子,我現在不能馬上就給你一個答複。我還需要一點時間來研究這些材料……兩天吧!”

    “你先在岩門住下來,到時候我自然會找你的。”

    刀鋒隨即做了決定。

    “可能,我們還需要去銅山監獄見見你弟弟秦愛民。”

    鐵河監獄遠在萬裏之外,銅山監獄,倒是不遠。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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