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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嚴肅處置(2/3)

作者:淩霜傲雪字數:7436更新時間:2019-09-23 03:20:41

    高揚說:“對這個處理意見,我個人認為偏輕。對於這種嚴重破壞黨的紀律的行為,決不能輕易容忍,否則,會帶來很不好的示範效應。我個人意見,那個蘇進步行政上撤職,黨內嚴重警告。那個李明免職,但也給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不嚴懲不足以警後世。請市紀委重新研究,也請市委組織部盡快按相關程序辦。對這件事情必須嚴肅查處,決不能姑息。處理後,在小範圍內發一個通報,警示其他幹部,必須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如果違犯,不論是誰,都要堅決查處。待這個事情處理得差不多後,再開河西縣換屆後的第一次全委會。有關河西縣召開第一次全委會的事,對外暫時不要宣布,按正常程序處理就行了。至於河西縣的班子,隻要這一次錄音事件中沒有牽涉到黨政班子中的其他人,就仍然按照市委原來已經確定的方案執行。不過,你和組織部天成同誌還是要盡快考慮書記人選,不要缺職太久,否則的話,會影響河西的工作。”由於事前對黃俊生落選的事已經以市委的名義,對內對外都有了一種正式的說法,因此,高揚也不想再把這個事情弄得太大。雖然在黃俊生落選這個事上,自己被省上的兩個領導狠狠地批評了,但畢竟最後省委還是很正麵地處理了這件事,沒有追究天簌市委和相關領導的責任。高揚想,如果把這個事再弄大了,弄不好省委領導說天簌市委處事不謹慎、作風不深入”。本來已經了結了的事就可能會因為錄音帶事件又被翻出來,如此的話,可能對天簌特別是對他個人和天簌市的其他領導如蔣勝都沒有任何好處。

    蔣勝的想法自然也和高揚的想法一樣。蔣勝也認為,在這個問題上,他和高揚兩人完全是在一根藤上,牽涉到其中的任何一個人,另一個人都會受到影響。

    有了高揚的明確意見後,蔣勝就好辦得多了,他把高揚給他說的意思,分別轉達給了市委組織部和市紀委,要求他們按照高揚的要求,抓緊時間按程序處理。

    大約一周後,市委組織部和市紀委都按照各自的程序,將錄音案涉及到的河西縣的兩個縣級幹部的處理意見正式提了出來。先是提議撤銷蘇進步的河西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免去李明的河西縣政協副主席職務,然後是分別給蘇進步和李明的黨內嚴重警告。在天簌市委常委會上,兩個部門提出的意見都如數通過,沒有出現任何意外情況。對於其他幾個人的處理,市紀委沒有形成書麵材料,而是專門把河西縣委副書記縣委副書記何碧鳳、縣委常委、紀委書記歐陽長風兩人找到市上,給他們通報了市紀委的處理建議,要他們回去後盡快研究落實,並給市紀委書麵報告處理結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市委和市紀委隻負責對縣級幹部的查處,縣級以下幹部的處理處分權,在縣委那裏。

    何碧鳳和歐陽長風盡管都還沒有通過選舉程序到職,但按照黨內的規定,兩人都早已在履行職責了。對於市紀委通報的要縣上處理的建議意見,他們當然隻有不折不扣地執行,不可能有異議。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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