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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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過期氟西丁(3)(3/5)

作者:趙青杉字數:14074更新時間:2023-04-14 19:26:25

    “好不容易到了香江,找到了我叔叔,住的卻比老家還差,房間比廁所還小,吃飯貴的要命,還是吃不飽,想要吃飽得有活幹,我剛過去不會說粵語,根本找不到活幹,隻能等叔叔那邊有收數、搶地盤、喝茶這些活幹的時候才能吃頓飽飯,掙點錢花。但我過的開心極了,走到街上看高樓大廈都能看一整天,發現了洋鬼子還會興奮的多看幾眼。可我這種開心伴隨著恐懼,被警察抓住遣返回去的恐懼,我不能多出門,香江人看不起我們,那種鄙視和厭惡的眼神,我一輩子都記得。你到了這座城市,並不意味著你成為了這個城市的人。我發誓一定要留在那裏,穿上西裝,學會粵語,娶一個洋妞,那個時候我還沒有資格成為大圈幫的正式成員.....直到有一天我叔叔問我,有個大買賣可能會背命案,問我敢不敢幹.....”

    “老子想,都到了這個地步了,回去是不可能回去的,要死鳥朝天,不死萬萬年,這麽混下去肯定出不了頭,我毫不猶豫的答應了。第二天晚上我們就搶了十四K的賭檔,那是我第一次殺人,一槍打死了十四K的‘孝’字堆話事人‘廁所華’.......”

    井泉停在了這裏,像是陷入了回憶,許久沒有說話,直到兩人走到了海灘處,他才又開口說道:“從那以後我的世界就變了,在這之前,我還算不上完全的罪犯,在這之後我成為了一個壞人、惡人,甚至可以說是十惡不赦。這些年我偶爾也會回憶我為什麽會走上這條路,想來想去,都覺得我別無選擇,我出生在七十年代的窮鄉僻壤,那是一個你想犯罪都沒有太多機會的地方,實在是太窮了。當然我也不是沒有過機會,那時當兵是一個好出路,可一個村的名額就那麽幾個,我TM的平時在村裏就不怎麽受待見,沒有人為我擔保,我去不了的。於是我媽提著家裏會下蛋的老母雞上門去求村長,被人家一頓好罵,直接給趕了出來,說是不能徇私枉法,實際就是因為我曾經在班裏罵過他兒子。”

    井泉長長的舒了口氣,“我也想過假設我不在村裏調皮搗蛋,是不是就有機會,後麵才知道當兵的名額,是得花真金白銀找王富鵬那個王八蛋買的,我們家窮,真沒的選。在那個時候,不過是一個小小的村長就能輕而易舉改變你的命運.....”

    “後來我又去了加國,才愈發明白什麽是權力,什麽是大人物,什麽是螻蟻。所謂權力不是什麽職位,而是你能控製多少人。所謂大人物,就是那些一句話就能改變無數人命運的人。所謂螻蟻,就是別人叫你怎麽想你就隻能怎麽想,別人叫你怎麽做,你就隻能怎麽做的人,螻蟻沒有太多選擇的權力。像你們這樣的聰明人,用法律、書本、網絡來達成自己控製普通人的權力,而黑死病,用毒品就輕而易舉的做到了這一切.......”

    成默搖了搖頭說:“是你自己欲望太多,如果不貪心你不會走上這條路。這其中確實有時代的因素,但並不是你作惡多端的理由。也有很多人在學習中完善了自己,考上了大學改變了命運。”

    “是麽?我們農村的老師幾把毛都不懂,說個課還結巴,能和城裏的比?老師不好就算了,你知道我們那個時候要幫家裏幹多少農活嗎?況且不太擅長讀書就隻能乖乖認命?”井泉殘忍的笑了一下,“所以出生糟糕,就隻能自欺欺人的告訴自己少要求一點,能吃飽飯就足夠了嗎?所以我們農村人就不配擁有精神生活?所以我這樣的大老粗說句成語就要被誇獎有文化?所以我們就隻能看著海報上的女明星打X槍?”

    “你不是做到階級的躍遷了嗎?”成默反問。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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