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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一章 魚不可脫於淵(4/4)

作者:吾誰與歸字數:9610更新時間:2023-04-26 16:18:49

    “奸邪的人,聚集在一起朋黨比周,欺騙蒙蔽君主,以此爭取爵位和利祿,不可以不謹慎。”

    “陛下以為他的話,是否正確呢?”於謙問道。

    朱祁鈺理所當然的說道:“賞罰分明,乃興國之大道也。”

    於謙笑著說道:“道理是好道理啊,宋君也認為很有道理。”

    “子罕前麵說了一堆很有道理的話之後,立刻話鋒一轉,說賞賜每個人都喜歡,君主去做;刑罰,每個人都厭惡,他子罕去做。”

    “宋君大喜,將刑罰殺戮的事,交給了這個宰相子罕。”

    朱祁鈺琢磨了很久說道:“圖虛名,自然是不會有好結果的。”

    於謙俯首說道:“陛下英明。”

    “這宰相子罕掌握了刑罰殺戮之事,大臣們都親近他,百姓們都依附於他,過了幾年,宰相子罕就把宋君給罷逐了,自己當了宋君。”

    田氏代齊是竊國者侯,子罕代宋,也是竊國者侯。

    於謙滿是感慨,自己這位陛下從不惜身,對那虛名也從不在意,被人罵作是亡國之君,也從不惱怒。

    賞罰都在陛下手裏一把抓,賞則是重賞,罰則是愛殺人,送太醫院,堪稱暴戾。

    這麽做,從儒家的角度去看,是錯的。

    但是從諸子百家的角度去看,卻是再正確不過的事兒了。

    所以,讓於謙怎麽從儒家經典中,去勸諫陛下呢?

    那麽做是錯的。

    於謙俯首說道:“故曰:無弱君無強大夫。《老子》曰:魚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借人。”

    就像是魚不可以脫離水一樣,國家的公器,是不能假手於人的。

    就像是稽戾王為了圖省事,把巡視京營、賞罰朝臣的大權,把國家公器假手於人,交給王振,最終土木堡喪師辱國,成為了大明朝最大的笑話。

    國之公器,假手於人,這是絕對不可以,會失去大道。

    朱祁鈺不住的點頭,笑著說道:“於少保大才。”

    於謙趕忙回道:“皆因聖君在朝,臣閑暇的時間多了,自然有時間去思考,都是因為陛下的聖明,臣才有功夫去梳理。”

    興安聽完了論政,給陛下和於謙各續了一杯說道:“喝茶。”

    興安打斷了君臣的互相吹捧,他算是聽明白了。

    於謙以問李賢家人的處理方式為切入,問陛下賞罰之心,然後用「威不兩錯,政不二門」解釋了叛軍不得不行陛下律例的必然,又以「彼竊鉤者誅,竊國者為諸侯」解釋了他們為何要造反,為什麽敢造反。

    而後又以「田氏代齊、子罕代宋」的典故,解釋了為何會發生竊國為侯,最後以《老子》的話「魚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借人」收尾。

    於謙在勸諫陛下國之利器,不可以假手於人。

    這短短的一杯茶的時間,於謙條理清晰的解釋了這段時間紛紛擾擾的諸多疑慮,也勸諫了陛下掌管國之利器不要假手於人。

    興安連連感慨,不愧是挽天傾的於少保。

    “於少保以為,李賢本人可以被寬宥嗎?”朱祁鈺笑著問道。

    於謙含笑不語的說道:“陛下以為呢。”

    拉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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