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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二章 羅馬後繼有人(1/4)

作者:吾誰與歸字數:9522更新時間:2023-04-26 16:20:36

    “禁止大明文武百官、有功名之身親眷,離開大明。”王翱的表情非常嚴肅,他的眼睛裏透著精光,他恭恭敬敬的站在那裏,可是整個人的氣勢一變,透著陣陣的寒氣。

    他知道這句話一出,他本人不得善終是板上釘釘的事兒,他也有他的思量,若非有昨日刺殺,他也不會說。

    邏輯很簡單,既然禁止營商已經把人得罪了,索性就得罪到底。

    王翱並沒有把這句寫到奏疏之中,顯而易見,王翱也知道這件事的難度和招致的非議。

    朱祁鈺笑意盎然,王翱說出那句從源頭抓起的時候,他就已經知道了王翱到底要做什麽,這已經不單單是得罪人的事兒了。

    “此禁止的意思是嚴禁嗎?可是朕的指揮使已經去了倭國,此禁朕以為應當為需報備後,核準後方可通行。”朱祁鈺說了自己的想法。

    朱祁鈺做出這樣的決定,可不是他的妥協。

    一個政令很容易到了下麵執行的時候,很容易變了模樣,比如朱祁鈺之前在處置娼妓問題的時候,就想過全麵禁止娼妓,可是這在大明根本不現實。

    不是說查抄的難度、娼妓安置和畸零女戶的問題,最主要的是畸零女戶生存的問題,很可能因為一道一拍腦袋就決定的政令,這些畸零女戶的生活更加困苦。

    王翱的出發點是好的,辦法是行之有效的,全麵禁止是非常難以辦到的。

    那麽在執行之中就會如同鑿山伐石之禁、金銀之禁、後宮不得幹政之禁、宦官不得幹政一樣,慢慢的變了模樣,最後弄的一地雞毛,不了了之。

    朱祁鈺的意思很明確,一條政令,必須是可以執行的,比如王翱提出的文武百官親眷不得營商就非常有必要。

    出境可以,但是必須報備,核準後方可出境。

    “大禹治水,堵不如疏,我們強行圍堵,他們就隻能狗急跳牆,開個口子,反而可以將此事處於監理之下。”朱祁鈺看王翱說出了自己的第二個理由。

    監理,是朱祁鈺提出的解決方案,既然無法避免這種事的發生,那就讓朝廷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麽。

    “陛下英明。”王翱這才鬆了口氣,俯首說道:“陛下思慮周全。”

    朱祁鈺想了想說道:“交給鴻臚寺卿辦就是,自景泰八年起,任何在朝文武功名在身親眷出入不報備者,以通敵論。”

    禁,但是沒有完全禁,張弛有度的禁令。

    王翱俯首領命,興安記下了陛下所言,王翱並沒有告退,他知道陛下還有話說,因為陛下明顯陷入了思考之中。

    朱祁鈺深吸了口氣,揮了揮手說道:“這種海外貪腐的手段,不宜公開,防止模仿犯罪,王侍郎你且去督辦反貪廳諸事吧。”

    “臣領旨。”王翱領命而去。

    朱祁鈺話沒說盡,其實這種海外貪腐案,他還真見識過。

    在後世,他有一個不存在的朋友,這位不存在的朋友的父親是順天府尹佐貳官,等同於大明順天府丞。

    要知道順天府尹可是正三品的京官,等同於都察院總憲,六部左右侍郎官階,大明的順天府尹多數由六部尚書兼任。

    而順天府丞正四品京官,因為監理天下刑名訴狀,等同於刑部侍郎,急事可直接麵聖,大宴賜席坐著喝酒的咖位。

    朱祁鈺後世這位不存在的朋友的父親,很類似【我的順天府丞父親】。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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