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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章 自生火銃和開花彈(4/4)

作者:吾誰與歸字數:8870更新時間:2023-04-26 16:21:26

    “你帶軍備回去便是,朕自會給使臣敕諭,令袁指揮去和黎宜民分說此事。”

    範文巧作為老臣,他能不知道軍備的重要性?

    大明清汰的二手貨,甚至是報廢品,那也是一等一的好貨,就比如永樂造的手銃,在安南,那和白銀等重!

    清化黎思誠虎視眈眈之下,帶回去銀子,不就成了升龍屯糧屯銀,清化屯銃屯兵?

    到時候,都是給他人做了嫁衣。

    但是黎宜民那個暴虐的性子,讓範文巧抗命不尊,他是沒那個膽子的,但是大明皇帝都說了要讓使臣去分說,那這個抗命之事,就不歸他範文巧背鍋了。

    黎宜民他要是有膽量,來南衙找陛下說理來!

    “陛下,臣有一事不明,鬥膽請教陛下,臣在黎朝任刑名主事,至今不明一事,大明律中關於夜深無故入人家,非奸即竊的規定。”範文巧說起了刑名。

    朱祁鈺一頭霧水的問道:“到了夜裏,無緣無故入別人家,非奸即盜,有什麽難理解的嗎?”

    範文巧疑惑的問道:“大明律:夜無故入人家,鞭四十。主人登時殺之,勿論。那咱們大明辦案的衙役、捕快和緹騎們,半夜也能無故闖入人家嗎?”

    朱祁鈺看向了盧忠,這個刑名部分的具體解釋和執法界限,他還真不是很清楚。

    盧忠俯首說道:“稟告陛下,緹騎亦不能入,除非陛下批文抓人方可。”

    朱祁鈺認真的理解了下這個法律條文,才對範文巧問道:“不知還有疑慮?”

    “沒有了,臣叩謝陛下解惑。”範文巧恭敬的行禮,他在黎朝負責刑名,對很多的條文,都是似懂非懂,尤其是這一條,他困惑了十數年,終於解惑。

    朱祁鈺忽然想起了那條著名的謠言: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

    論保護私權這塊,還是得看大明。

    夜無故入人家,非奸即盜,殺之勿論,是明確的大明法律條文,夜間也是不能踹門搜查的,但是可以批捕。

    到了皇帝親自下敕批捕,基本都是板上釘釘,證據確鑿之時了。

    次日的清晨,朱祁鈺的車駕從南湖別苑出發,向南而去,大明皇帝再次南下了!

    這一次的南下,陛下將從南衙至杭州,再從處州府入福建至廣州,繼續南巡。

    走的時候,南衙耆老、遮奢豪客、勢要豪右、富商巨賈無不歡慶,這位殺神終於走了!

    陛下每天待在南衙,就像在他們的脖子上掛了一把刀一樣,讓人時時刻刻擔心至極。

    朱祁鈺的車駕緩緩南下的同時,大明的水師也一並從鬆江府、寧波市舶司開始向南開拔。

    大明郡縣安南之事,從景泰八年任命陳懋為征夷將軍時,已經悄然開始。

    朱祁鈺從處州府入建寧府,第一次進入了這片他登基時,仍有百萬民亂的土地。

    ------題外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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