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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二十九章 沒有界限的自由不是自由(1/4)

作者:吾誰與歸字數:8614更新時間:2023-04-26 16:22:45

    駙馬都尉薛桓案中,為何群臣,尤其是都察院、翰林、給事中們一言不發?這屬於典型的因言降罪,這不是皇帝失道嗎?

    薛桓自己找死,士大夫們就是想幫腔,也不能幫腔,且不說那個群臣的噩夢,太子少師胡濙還活著,就是沒活著,禮部還有姚夔、劉吉等一眾為陛下灑水洗地,就是這件事本身,陛下做的已經非常寬仁了。

    薛桓這種人,如果隻是當米蟲,那無所謂,但是他做了這些事,薛桓就變成了險人。

    蜀漢之時,李邈任犍為太守、丞相參軍、安漢將軍,李邈和諸葛亮有怨,諸葛亮死後,李邈上書詆毀諸葛亮的功績,被蜀後主劉禪直接下獄坐罪處死。

    殺掉李邈的原因很簡單,若是諸葛亮還活著,李邈的話大可置之不理,諸葛亮說不定還會為李邈求情,可是諸葛亮薨逝,李邈的發言,就非常非常危險了,李邈便成了險人,當誅。

    蜀後主劉禪很多時候都被人說成扶不起的阿鬥,不過在一礦打八礦的絕對實力麵前,劉禪能在諸葛亮死後,將蜀國撐了四十多年,絕非昏主,劉禪殺李邈,是很有必要的,當時朝中有益州吳氏也就是吳太後外戚一係,還有川中本地人一係,劉禪的主要擁躉,便是諸葛亮控製的荊州派這些外地人。

    李邈公然詆毀諸葛亮,甚至否定諸葛亮的功績,諸葛亮屍骨未寒,劉禪不殺李邈,荊州派還會一如既往的支持劉禪嗎?

    直以狼虎目之,真險人哉!

    說的便是李邈這樣的人物,他的發言不僅在個人榮辱方麵,更是對國家社稷有威脅,便是險惡的人。

    換到大明也是同樣,從龍之功、定鼎武勳之一的浚國公病逝,在臨死之前,依舊從交趾趕回京師,為交趾成為大明四方之地盡了最後一份力的浚國公,被駙馬都尉薛桓如此真真假假的汙蔑詆毀,僅僅是因為皇帝收了他的權柄,他便如此不顧大局,隻為了惡心一下皇帝,若是皇帝不做處置,那換防在即的交趾、浚國公府又該如何和大明相處?

    因私怨而至家國不顧,輕重不分,亦是險人。

    沒有界限的自由是沒有秩序的自由,從來不是真正的自由。

    都察院、刑部、吏部為何要將收受美人從《綱憲事要》轉到《戶令》中,就是為了抄家..深入反腐,整頓吏治。喵喵尒説

    禮部尚書王翱在長期的反腐鬥爭中,發現了其實貪墨隻是權錢交易中微不足道的一部分,通過代持資產掌控生產資料,才是其中影響最大、最惡劣的地方。

    比如王翱在查處定興縣知縣事貪腐案中,就發現,知縣事貪墨的一十一萬銀,這十一萬銀,隻是他權力尋租的一小部分,這個知縣事在他老家安陸縣,已經成為了半縣豪戶。

    貪墨的現銀隻有十一萬銀,可是通過置換收受,這位知縣事,控製了安陸縣半數以上的棉紡,其累年收益比這十一萬銀多的多。

    若是按照之前的《綱憲勢要》去執行,隻能沒收他的貪墨銀兩,流放煙瘴之地。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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