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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四十章 玩歸玩,鬧歸鬧,不拿九族開玩笑(3/4)

作者:吾誰與歸字數:9078更新時間:2023-04-26 16:22:49

    「朕的底線一直非常清楚,無論怎麽鬥,為大明國家安危奔波的軍卒們,是不能碰的底線,這涉及到了朕能不能在這椅子上坐得穩。」

    於謙眉頭緊蹙的說道:「不應該夷三族嗎?」

    「嗯?於少保在以退為進,勸朕仁恕嗎?」朱祁鈺聽聞於謙所言,也是一愣,他還以為於謙是來勸他不要殺人,結果卻是一種很新的勸仁恕的辦法,我把你的路走了,讓你無路可走。

    於謙頗為認真的說道:「重罪十條,以謀反為首惡,意為企圖顛覆推翻朝政國家大事,在戎在祀,破壞戎政,以謀反論,大明律:犯重罪十條者,不在八議論贖之限。臣以為理當論夷三族。」

    於謙,是一個封建禮教下謹遵千年以來君君臣臣的六正之臣,所以在一些事兒上,於謙有理由比朱祁鈺更暴戾。

    於謙詳細的解釋刑名,十惡不赦,在大明律法中則是重罪十條,遇赦不赦,不僅僅是大赦天下不赦免,更是不能八議來寬宥的重罪,而這個案子,涉及到了戎政,企圖顛覆推翻朝廷的謀反大罪。

    「十惡之罪名者,雖無犯意之聯絡,夷三族,以收威嚇懲戒之效。

    」胡濙又補充了為何要夷三族,以收威嚇懲戒之效。

    朱祁鈺沉思了片刻搖頭說道:「晉書刑法誌有言:罪不相及,古之製也。近者大逆,誠由凶戾。凶戾之甚,一時權用。今遂施行,非聖朝之令典,宜如先朝除三族之製。」

    「至此之後,夷三族再無成文,朕以為不妥。」

    夷三族這個罪名是在魏晉南北朝之後,徹底從中原王朝的刑名中廢除,雖然這個罪名被完全廢除之後再沒有設立過,但其實仍有執行,比如大明朝胡惟庸案。

    朱祁鈺和於謙、胡濙在處置此事的罪名上,發生了一些分歧,朱祁鈺還是想隻誅首惡,而於謙和胡濙認為應該連坐。

    朱祁鈺看著於謙說道:「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旺、國無信不興,既然國法無成文,朕以何***夷三族?」

    於謙極其擅長國家之製,能夠明白陛下的大道之行,他思索了片刻,俯首說道:「陛下聖明。」

    於謙說的是聖明不是寬仁,是因為這件事不是陛下不生氣,相反,陛下非常的生氣,怒火中燒。

    而皇帝在極其憤怒的情況下,依舊遵循律法做處置,而不是以個人意誌和主張去處置國事,這對大明而言是一件大好事。

    嚴格按照法條行事,是法家的核心思想,而儒家的核心思想,則是尊卑有序,作為至高無上的皇帝,對法律擁有最終解釋權。

    於謙是儒生,思考問題下意識的從儒教思想去思考問題,而忽略了一旦皇帝以夷三族論處的後果,大明本就是人治,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爭權諉責比比皆是,陛下這裏搞個無成文處置,那大明上下就會有模有樣的學。

    朱祁鈺琢磨了半天,不確信的說道:「朕怎麽還是覺得於少保在勸朕仁恕之道呢?」「那還是夷三族好了。」於謙立刻說道,謀反大罪,連漢王府都逃不過一劫,陛下真的夷三族,造成的惡劣影響,於謙也能處置,陛下要是真的不順氣,要撒氣,那就夷三族。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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