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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3章 經傳的分離(4/4)

作者:馬月猴年字數:8744更新時間:2023-05-02 11:54:24

    斐潛輕輕敲了敲桌案,笑了起來,說道:“很好,很好……除了推出《連山》、《歸藏》之外,還必須將我們現在手頭上幾本不同版本的易經、易傳給扔出去,借這個機會一錘子敲定下來……你也別愁眉苦臉的,不完全你來做,你別忘了水鏡先生……”

    龐統恍然,又站了起來,說道:“某即刻去找水鏡先生!”

    斐潛笑道:“去吧,早去早回,晚上吃烤肉……”

    龐統頓時原地滿血,活力十足,大袖紛飛而出,在出門之間還特意強調了一句,“一定要給我留一塊肥的……”

    斐潛哈哈笑了幾聲,搖了搖頭,這麽長時間了,龐統依舊是覺得肥肉好吃。燒烤啊,肥肉怎麽會好吃?不應該是像是五花肉這樣肥瘦相間的才好吃麽?

    不過,這也正是問題的所在。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喜好,而想要將這些喜好統一起來,並不是那麽簡單的一件事。

    龐統,還有鄭玄,以及另外的一些人,在知道斐潛想要將《經》、《傳》分離而開的時候,大多數隻是想到了求真求正,但是他們基本上都不知道斐潛的這個舉動,還有另外一層更為深刻的涵義……

    不是因為斐潛比這些人多聰明,而是因為在現階段,除了斐潛之外,沒有第二個人有這個觀念,這個在漢代,甚至在後世,也不是大多數人能夠接受的觀念……

    著作權。

    在後世現代的文學理論體係之中,著作權,又稱為版權,分為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

    著作權這個詞語,或者說這個概念,其實是一個舶來品,而非中國傳統文化的產物。或許用西方舶來的概念來衡量中國古代的文化和製度似乎有些牽強附會,但是也說明了一個問題,華夏有千年的文化,但是並沒有形成著作權的土壤。

    雖然在南宋時期,朝廷也就於一部分書籍發布檄文,告知天下不能“剽竊編類”,不可以“改換名目”,但是並沒有形成比較完善的著作權保護法。

    因為盜版的源頭,就在孔子的時候產生了,以至於到了後世,還有很多人以盜版為光榮,恬不知恥的表示看盜版怎麽了?

    周公寫了易經,孔子作了易傳,但是不能說因為孔子作了易傳,易就是孔子所著,企圖淡化,甚至抹殺周公的存在了,就像是周公做了周易之後,就抹殺連山歸藏,或是像是後人尊孔,就抹殺了其他的百家存在一樣。

    把最帥的那個殺死,那麽我就是天下最帥的仔了……

    這種思想從誕生的那一天開始,就是有百害而無一益,甚至導致了後世變革之時,非此即彼,非黑即白,不管政敵舉措是好是壞,但求一棒子打死,隻要將對方打死了,那麽活下來的就是好的了,所以王安石變法,最終曇花一現,鄭和下西洋百萬文獻,卻被劉大夏公然銷毀藏匿……

    事實就是事實,不能因為個人喜好,就去抹殺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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