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意外來信
一月初結束新年假期的白川楓回到東京,首先要做的就是把從秋田帶的那些土特產贈送給這邊相熟的朋友。
同宿舍的兩位舍友,合作的幾家電器行中古店,電器回收點的管理員,比如鬆本老爹他們。
這些特產基本都是秋田清酒、鬆茸、蓴菜,這些幹貨美酒。
在把這些東西分完後,白川楓想了想又單獨準備了一份。
寄完明信片,送完土特產,安頓好虎太郎。白川楓最後才趕往杉並區的宿舍。
在宿舍樓下他被宿舍管理員叫住,說是有一份他的包裹。
白川楓看到信封上「文化廳」的字樣,陷入了迷糊。
文化廳?這和自己有什麽關係?他看了看收件人確實是寫的自己的名字。
雖然心裏滿是疑惑,但他回到宿舍還是第一時間拆開,看看裏麵到底是什麽名堂。
宿舍的其他兩人都不在,白川楓坐在沙發上拿起信封內的紙張細細的讀了起來。
“致白川桑,閣下提交的著作權登記表,業已收悉…”
幾分鍾靜靜讀完了信,白川楓才知道怎麽回事。
文化廳來信是通知他關於原創歌曲《蜻蜓》的著作權登記已經完成初步審查,等待接下來兩周的公示如無異議,就表示登記完成,正式記錄在冊。
信件裏麵還付了一張當初提交申請表的複印件,以供申請人核對。
白川楓拿起那張複印件,表格上麵開頭是一些他個人的基本信息。
然後是原創歌曲《蜻蜓》的曲譜與歌詞附錄,包括作品的誕生時間地點,以及第一次公開表演的具體信息。
看到表格上那句「公開演出資料見VHS錄像帶(附)」,白川楓才恍然自己新年祭演出歌曲的片段都有人用錄像機記錄了下來。
而看看上麵清秀的字跡,以白川楓對其熟悉程度而言,基本可以肯定是出自小林明日香之手。
根據信封上的回信日期,白川楓粗略的算了一下,很可能是新年祭第二天她就整理好寄給了文化廳版權暑。
現在文化廳所謂的兩周公示期,都快過去了一半時間。
RB法律認為著作權在創作出來的那一刻就自動生效歸創作者所有。
著作權登記隻是確保創作者的作品被正式登記在冊,或者用作著作權轉移的明確書麵文件。
除了文化廳內部審核外,還有最後公示期。
公示期就是把你的作品公布在特定的期刊上,如果沒有他人反對,無版權糾紛,那麽著作權登記完成。
現在白川楓收到回信,就表示他的著作權登記初審完成並已合格。過了公示期,這首《蜻蜓》的版權將歸他所有,且收到法律保護。
而保護的周期為一輩子加死後70年,這也是很多歌手靠一首大紅過的歌曲,就可以吃一輩子的原因。
白川楓看著登記表上秀麗的字跡,輕歎一聲。看來得好好感謝一番小林同學,上次她邀請自己要慶祝一番的,正好這次一起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