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時期的中森明菜剛剛露頭,無論是廣告費還是邀請難度,對白川電器來說都輕鬆的不像話。
而偏偏她的人氣即將迎來爆發,這個時候不好好利用一下那可就太虧了。
白川楓是誰啊,自家女人都能白嫖,更何況一個剛露頭的新人。
於是在計較了一番後,他直接找到了中森明菜唱片約所在的事務所華納先鋒。
聽名字就知道,這是時代華納在霓虹的子公司。
不過因為進入霓虹的時間是70年代,那時候海外獨資的唱片公司在霓虹行不通。
必須要有霓虹會社的股份,也就是合資,海外唱片公司才可以展開經營活動。
這個條件是不是很熟悉?沒錯,很多海外集團想在天朝落戶,也要遵守這一條。
不過為了保護本土產業,天朝要求本土企業的股份必須超過51%,但現在霓虹卻沒這個要求。
於是由華納出資50%,渡邊事務所和先鋒各出資25%,組成了華納兄弟.先鋒公司。
前幾年因為渡邊事務所的撤資離開,現在的唱片公司更名為了華納先鋒。
至於渡邊事務所為什麽撤資,這裏麵的故事就更加複雜了。
渡邊事務所想成立自己的唱片公司是一回事,另外本土派和外資矛盾也是原因之一。
但不管如何,因為渡邊事務所的離開,現在華納本部掌握了霓虹華納先鋒的主導權。
而無論本土派還是外資派,對白川楓來說都無所謂。
甚至外資派的唯利是圖,更容易促成彼此的合作。
畢竟他們看重的隻是利益,而無所謂什麽傳統做法。
白川楓向華納先鋒提出的合作請求很簡單,那就是把中森明菜的第三張單曲製作成CD唱片發售。
並且單曲的發布日期和白川電器的便攜式CD機同步上市。
華納先鋒在聽到這個要求後的第一反應,就是拒絕。
為何?因為現在歌手發唱片都是以LP的方式推廣,也就是黑膠唱片。
但CD唱片是什麽,雖然音樂界有所耳聞,不過這種新技術對他們來說還是有些陌生。
索尼的CD機在發售之前就已經在做推廣,白川電器同樣如此。
然而對於唱片公司來說,這完全是一個全新的領域。
CD唱片的製作以及播放形式和黑膠完全不同,這也意味著在單曲的製作過程中,以往的經驗可能不一定派的上用場。
最最關鍵的是大眾的接受程度如何,他們是否適應這種全新的音樂播放機?
在沒有業界的相關成績或者使用經驗之前,唱片公司都表現的非常謹慎,除了索尼自家的唱片公司。
對於華納先鋒而言同樣如此,中森明菜雖然隻是一位剛出道的新人。
但是有第二張單曲大賣40萬張的成績在前,怎麽看第三張單曲都會有不錯的表現。
而如果選擇了CD唱片,結果成績慘淡。那麽不說中森明菜的星途,華納先鋒自己就虧大了。
幾十萬張黑膠唱片的利潤,高達數億日元,如此之大的數額由不得華納不謹慎。
而麵對華納的顧忌,白川楓解決這件事的辦法也相當簡單粗暴。
那就是以鈔能力開道,直接和華納簽署了對賭協議。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