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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八章 安排工作(1/2)

作者:奉義天涯字數:4952更新時間:2020-07-02 11:05:41

    給大花做了一個簡單的筆錄,包括一份辨認,白鬆就讓他先走了。

    刑事案件,作偽證是要接受處罰的,所以大花在這份筆錄上簽了字,白鬆就更放心了。

    這個可跟匿名舉報有du品是兩回事。

    除此之外,大花還說,這些天都沒有在這附近見過耿南。

    給大花取完筆錄之後,白鬆開車帶著王亮先去了一趟公園所在地的派出所,調取了當初的出警記錄。

    來的時候,白鬆和王亮基本上算是信心滿滿。

    在白鬆看來,這個耿南,很可能本身就是生產者!

    如果這樣來分析這個問題,有些事就可以解釋的通。比如說為什麽耿南會支支吾吾,為什麽很多事他說的模棱兩可,為什麽他賣的貓糧會賣的動。

    難道是他在順便賣減肥藥?還是說他以貓糧為幌子,離開這裏之後,再找地方偷偷出手減肥藥?

    這都是有可能的,而且,近期不在那裏擺攤,應該是都轉入到網上銷售了,不需要去擺攤了。

    但是來了這邊的派出所,情況又變的有些不同。

    今天值班的民警正好是那天的出警民警,他跟白鬆提到的,跟大花有所出入。

    當時接到報警之後,民警迅速到達現場,並且把耿南的所有的東西都拿到了派出所,然後全部做了du品篩查,一無所獲。

    基本上可以判定是有人報假警之後,派出所也有些無奈。因為報警人說的很清楚:“看到耿南每天都大量的賣同一款貓糧,懷疑有問題。”

    這個報警很容易讓派出所當成是du品問題來對待,但是沒發現也不能說人家報警人有問題。

    派出所也很忙,就沒去追究匿名報警的人,直接就把耿南放了。

    民警告訴白鬆,這個耿南賣的貓糧是一種品牌,因為他在這裏賣的比較久,所以老主顧也比較多,而後來耿南不在這裏賣了,這個地方還出過別的警情。

    耿南從這裏走了之後,大花在這裏賣貓糧被人報了警。

    大花賣的,是假貨。

    因為案值太低,倒是沒有被處理,但是貓糧全被警察沒收了。

    ...

    白鬆仔細地想了想,好像大花確實是也沒在筆錄裏作偽證,但是這麽說來,這個事性質就徹底不一樣了。

    人家耿南是正兒八經的生意人?

    細細一想,白鬆發現,這確實是也就這麽回事,這個大花,也就這麽個混混習性,指望他正兒八經地做生意,那基本上沒可能。

    而且,根據派出所的民警的了解,這個大花,在這邊也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主兒,他說的這幾天沒見過耿南,價值不算高。

    但是,這依然改變不了耿南可能的情況,隻是讓白鬆多了一些理解。

    把已經獲得的情報在新建的案件群裏分享了一下,不少人還是認為耿南確實是有可能是生產者。

    從這邊忙完,再回到三木大街派出所,已經是晚上十一點了。

    任旭和華東也都忙完了。

    所裏的人帶著賈竹、耿南還有耿南的另外幾個下線去醫院做體檢去了,一會兒就會送到看守所執行刑事拘留。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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