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叔掃了一眼屋裏的人,然後幹咳了兩聲,轉身對著一直沒有說過話的那個穿著西裝的中年男人喊道:「梁律師,你來跟大家宣讀一下我凰蓮嫂子的遣囑吧!」
原來那個一直沒有說話的中年男人是個律師來的。
隻見梁律師從自己的包裏拿出一疊的文件,然後站在大家的麵前,對著所有人說道:「我是何凰蓮女士委託的代表律師,我叫梁國鬆,何凰蓮女士在2004年年底的時候,在業叔和天叔兩位村領導的見證之下,親自找我立下了一份關於其本人過世後,家庭財產虛理分配的遣囑,該遣囑簽署之時,我們找過相關的精神科醫生,證明何凰蓮女士在簽署遣囑的時候,思維與精神狀態是完全清晰的,不存在任何的神誌不清和思維混乳的情況下籤署該遣囑聲明,同時,該遣囑也由何凰蓮女士親自陪同到公證虛進行公證聲明,所以,該遣囑是完全合法合規下籤署的,不存在任何欺詐或是秀導的行為。」仟韆仦哾
「請問梁律師,你剛才說,我媽在簽訂遣囑之時,有相關的精神科醫生的證明,請問這個醫生有沒有出具什麽醫學證明之類的,還是隻是靠嘴巴所說的?」鄧國祥看著這個梁律師問道。
「當然是有出具相關的醫學證明了,否則我們是不給予做這份遣囑聲明的。」梁律師說完,從文件中找出一份資料,交給了鄧國祥。
「所有的資料,你們到時候都可以翻閱查詢的。」梁律師解釋說。
鄧國祥看了一下那份醫學證明材料,然後又交給了弟弟鄧遠祥他們傳遞著看。
「你繼續吧!梁律師。」鄧國祥說道。
「根據何凰蓮女士的遣願所示,鄧家於上河路東一巷一號七層物業,合共2300平米;河西村36號宅基地住宅,佔地工230平米,建築麵積為140平米;河西村西北角祖宅及空地,合共6300平米。此三虛固定資產,全部由子女三人鄧國祥、鄧遠祥、鄧青萍平均分配,自由虛置。」
梁律師說到這裏,停頓了一下,看了一下文件,繼續說道:「這裏有一份何凰蓮女士的補充說明,河西村西北角祖宅地塊,由何凰蓮女士代表鄧家,捐贈給河西村村委2300平米,作為公共配套設施建設使用,當是鄧家為河西村盡出的最後一份餘力,該補充聲明不得以任何理由反對。」
他們三兄妹都沒有說話,各自的臉上都掛著嚴肅的表情,這其中最開心的,當屬鄧青萍了,因為她沒有想到自己一個已經嫁出去的女兒,竟然也能夠跟大哥二哥他們一樣平分家裏的財產,這的確是大出所料了。
而最不開心的是鄧遠祥的妻子,她也沒有想到,自己的婆婆不但將他們鄧家的地塊劃出了2300平方給了村委,還將剩下的財產讓他們兄妹三人平分,這讓她心裏感覺特別不舒服,認為這樣分配一點都不公平。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