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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乍見驚歡(1/2)

作者:伊朵字數:5374更新時間:2023-09-08 22:05:38

    (一)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較大或者一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後又走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二)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三)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對多次走私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走私貨物、物品的偷逃應繳稅額處程澈:男,十九歲,在本地的一所大專讀書。起初是一個性情驕縱,好麵子,玩物喪誌的人,在經曆了磨難後,改變了自己的壞習慣,變得堅韌,懂事,奮發向上。十四歲時父母意外離世,在姑姑程娟家借住過一段時間,十六歲時隨姐姐程澄搬出來居住,一直在姐姐的照料下生活,由於父母早亡缺少管教,加之姐姐的溺愛,養成了驕縱的性格。家庭條件一般,全靠姐姐程澄一人賺錢養家。進入大專後,程澈在大專同學吳傑的引導下交上了一群狐朋狗友,在他們的影響下染上了曠課、喝酒和花錢大手大腳的壞毛病。朋友們都是有錢人,程澈為了合群開始購買名牌,陷入攀比的心境,沒有節製地向姐姐要錢滿足自己的消費欲,將家中為數不多的積蓄揮霍一空。在吳傑的鼓動下,程澈為了買一雙名牌鞋,以學校收費的名義向姐姐要錢,手頭不寬裕的程澄隻得在工作之餘打零工,高強度的勞作讓她的身體被累垮,最終,在發現弟弟的欺騙後悲憤交加病發,程澄確診了急性心肌炎,需要長期臥床休養,忌情緒激動和勞累。程澈為自己的欺騙導致姐姐病倒感到自責,因此,當程澄勸他收心,別再沉迷玩樂好好學習時,程澈勉強答應下來。程澄的病倒導致家庭沒有了收入來源,並且不能再照料弟弟的生活起居,這些責任都壓在了程澈的身上,程澈不得不做,但他原先被姐姐過於保護,認識不到謀生的艱辛,不僅處理家務事一塌糊塗,還對打工的內容挑三揀四,幹不長久。經過現實的搓磨,程澈覺得照料生活和掙錢都很累。他想要放鬆一下,加之吳傑的好就這麽急著去學校,當即就有些沒好氣。

    聞月讀書的學校是整個a市教育資源最好的一所學校,裏麵的學生要麽是學習好,要麽是家裏有錢,魚龍混雜什麽樣的人都有,聞月就屬於走後門進來的那一種。

    倒也不是她家裏多有錢,而是聞依蘭走別的關係將她和弟弟強行塞進去的。

    聞月摸了摸額頭,小聲反駁了句,“……發燒早就好了。”

    女孩不滿的嘟囔聲,換來卻是母親毫不客氣地一記白眼。

    “沒說不讓你去,你不是不想軍訓嗎?讓你在家多呆幾天你還不樂意了。”

    聞依蘭也不指望兩個孩子多有出息,在她看來自家孩子就屬於那種世間少有的笨蛋美人,以後隻要平安喜樂便好。

    然而她大概沒想到,前世的聞月連她這最簡單的心願都沒能完成。

    “你以後離季宴那小子遠點。”聞依蘭警告般看著她,“他家裏麵欠了一屁股的債,你一個女孩子沒事別和他走太近。”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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