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結果呢?
我還是一個小小的秘書!
而他成為一顆冉冉的政治新星!
為什麽?
他有錢!
我從來不認為有錢是罪惡,也從來不仇富!恰恰相反,貧窮才是罪惡!貧窮是一切罪惡的根源!
因為貧窮,人們賣血,賣腎,賣兒賣女!
因為貧窮,人們殺人放火,窮凶極惡!
因為貧窮,我不得不開始犯罪!我需要錢,大量的錢!而違禁藥物跟給我迅速的帶來大量的財富。
隻要有錢,我就可以去作更多的事,當更大的官,掌握更大的權利來造福人民!
是的!
無論我多次罪惡,最開始的我想要造福人民的!
我主管工業,找到了當時馬家鎮的天元礦業董事長,憑借和他的老鄉關係,和他建立了不錯的友誼。
但我不能直接找他,我找到了我的代理人,退伍軍人張昭,他作為聯絡人,著手幫我建立渠道。
我印象最深的是三哥,他本是一個窮的叮當響的小混混,是張昭選擇了他,把他一步步扶起來!
憑借我的關係,我一次次保下了他,讓他在蓮蓉成為隻手遮天的人物!
接下來,我們得到了很多錢,經營了很多年。我也憑借金錢鋪路,步步高升,成為可以和林秋海、梁世英這樣的官宦子弟平起平坐的人物。
可後來一個叫蕭準的警察來了,他毀了一切,他就好像一把利劍一樣,撥開所有迷霧,直接插在我的胸膛!
我雖貴為副市長,但卻不敢直視他的眼睛。這個人一而再,再而三的詐我,我卻屢屢上當,為什麽?
因為我害怕!
這種恐懼已經纏繞了我整整二十年!我沒有一天不在深夜驚醒,即使冬天也大汗淋漓!我不得安寧,整個家族都不得安寧。
當我聽說433宿舍的人要被蕭準找到時,我慌了!我不能讓任何人找到他。他見過我的臉,他是殺手經紀人,我把錢都給了他!
我必須殺了他,不能再找任何人,我親自動手!不然我又得忙著滅口!我買了迷藥,熏暈了他,當時腦子很亂,不住的亂砍,最後我一條血柱直接噴在我臉上,我知道他必死無疑了!
我是一個惡魔!
我曾經也是一個淳樸的農民,像我的父母,是社會改變了我!欲望扭曲了我。每個人都是野獸,錢是野獸的膽,權是野獸的爪子。
我有了膽,有了爪子,才變成了惡魔!
如果我沒有該多好!
如果我沒有該多好!
一切的一切全是我的罪惡,與他人無涉!
王東亮深夜於家中!
砰!
一聲槍響,自王東亮的家傳來!
當蕭準趕到時,王東亮的血已經染濕了一大片毛毯。毛毯之上,堆著一堆一堆的錢。方哲看著這一切,道:“他為什麽要自殺!”
“恐懼!”蕭準道。
“這些我都懂,可我們根本沒有證據證明人是他殺的!”方哲笑了笑,什麽恐懼都是狗屁。
“我們有!我們在現場發現了大量的指紋和血跡,王東亮的指紋和血跡!”蕭準平靜的道,“我在KTV告訴他的!”。
“我靠!你又詐?“
方哲恍然大悟,你TM是老千嗎?各種亂詐,一路詐來!最後還詐贏了!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