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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十宗罪前傳》(27)(2/4)

作者:蜘蛛字數:10562更新時間:2023-09-29 00:19:23

    他選擇了離家出走,踏上另一條茫茫未知的道路。

    趕屍匠有一個體重240斤的女兒,她就是孟妮,後來她的體重增至350斤。趕屍匠想招大拇哥做個上門女婿,大拇哥拒絕了。他並不嫌棄她胖,他是這樣說的:“我討厭女的。”

    趕屍匠死後,大拇哥、孟妮、丁不三、丁不四,他們四人組建了一個紅白喜事器樂班子,遇到婚喪嫁娶,就吹響嗩呐,敲起鑼鼓。農村裏結婚或發喪的時候都有一班這樣的人。由於這四人相貌奇特——兩個侏儒,一個比豬還胖的女人,一個醜八怪——所以他們格外受歡迎,他們一出現,就吸引了人們的目光,以至於出殯的孝子忘記了哭,結婚的新人忘記了笑。

    這個器樂班子也是馬戲團的前身。

    過了一段時間,器樂班子收了一個新成員,他叫寒保三,外號“三文錢”,會雜耍,會吹笛子讓一條眼鏡蛇翩翩起舞,有過走南闖北江湖賣藝的經曆。在三文錢的提議下,一個馬戲團出現了。

    三文錢在描繪錦繡前程的時候是這樣說的:

    “賺很多的錢,想買什麽就買什麽,叫一桌酒菜,隻吃一口,天天旅遊,玩遍所有好景也玩不夠。”

    我們在前麵說過,三文錢看上去像個殺人犯,一雙小眼睛差不多被蓬亂的眉毛掩蓋住,總是露著凶巴巴的眼神,寬背,羅圈腿,肌肉結實,老繭百結的大手說明他吃過不少苦。盡管三文錢非常醜陋,但是大拇哥卻覺得他簡直就是個美男子。

    大拇哥討厭女人,這是因為——他喜歡男人。

    在當時的那個年代裏,一男一女自由戀愛會被視為有傷風化,即使是夫妻在街上拉手也會被人鄙夷嘲笑,同性戀在當時無疑是一種更大的罪惡,一種被千夫所指萬人唾罵的行為,一個隻能埋藏在心底的天大的秘密。

    如果不算是褻瀆愛情的話,我們要說——大拇哥愛上了三文錢。

    他愛上了他。

    他們之間有過怎樣的痛苦與掙紮呢?

    從試探到拒絕再到接受又經曆了怎樣驚心動魄的過程呢?

    一個男人要胸懷多少烏雲才能製造和藏匿另一個男人心中轉瞬即逝的閃電?

    他們浪跡天涯,他鄉有牡丹盛開,他鄉有蘋果落地。

    1980年,他們買了一筐爛蘋果,大拇哥削了一個蘋果,從形狀可以看出那是一筐爛蘋果中不算很爛的一個。那個蘋果放在桌上,給三文錢留著。

    從1980年的那個蘋果開始,他們到死都保持著單身,都沒有娶妻結婚,但是他們有了一個兒子。三文錢在垃圾箱裏撿到了一個怪胎,他給這棄嬰起名為寒少傑,丁不三和丁不四稱呼他為寒少爺,孟妮稱呼他為大頭,三文錢和大拇哥稱呼他為兒子。

    寒少爺孤僻、內向、靦腆,這個孩子唯一的愛好就是穿上雨衣,隻有在下雨的時候,隻有在穿上雨衣的時候,才能遮擋住脖子上的大瘤子,才能像一個正常人那樣不被圍觀、不被嘲笑。我們忘記了說一件事——2000年11月21日,那天,他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表達自己的愛情,他在走進那個包子店之前,在見到那個賣包子的女孩之前,他曾經向警方要求給自己穿上一件雨衣,由於當時豔陽高照,並未下雨,警方拒絕了這個看上去荒唐的要求。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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