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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十宗罪前傳》(27)(4/4)

作者:蜘蛛字數:10562更新時間:2023-09-29 00:19:23

    既然故事接近尾聲,那麽不能不談論到馬戲團的另一個家庭成員——小煙包。這隻吸毒的猴子在動物園關了幾年,最終被放生到野生動物保護區。

    還有,我們不能忘記那個小偷,那個在動物園偷了一串香蕉的孩子:巴郎。

    巴郎的媽媽——古麗迅速地蒼老下去,這使得她的皮肉生意一落千丈,有時會一連半月都沒有一個嫖客多看她一眼,她最終不得不帶著巴郎回到老家。他們種棉花,種薰衣草,為了不讓這個孩子調皮搗蛋,古麗把他送進了學校。這對巴郎來說應該是一個很糟糕的結局。

    這個快樂的小精靈遊蕩在薰衣草田地裏的時候,在課堂上發呆的時候,有時會想起他的小狗弟弟,那個叫旺旺的小男孩應該回到家了吧!

    下麵來講講孟妮的結局。

    孟妮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裏都感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她被兩個男人愛著。這兩個男人都是侏儒,長得一模一樣,他們的愛是何時產生的呢?

    他們背著屍體行走的時候在想些什麽呢?

    冬天是怎樣過去的呢?

    月季花是怎樣悄然開放的呢?

    曙光是怎樣照耀在五月的橘子樹上,雨露又是怎樣打濕十月的高粱的呢?

    隻要心中有了愛,就知曉了全部的秘密。

    他們用喜鵲的聲音寄托相思,用春天的百花和秋天的落葉來傳遞書信,用月亮和星光甚至整個宇宙來吐露心聲。當趕屍匠決定把孟妮嫁給大拇哥的時候,這兩個侏儒,一個在城南流淚,一個在城北哭泣。

    他們彼此分娩,哥哥生出恨,弟弟生出愛。他們倆的內心熱情如火,他們倆卻如同這世界的兩極冰冷無情。哥哥三天沒有和孟妮說話,三天對他來說已經是自己所能忍受的極限。第四天,丁不三問孟妮:

    “妮,你要嫁人啦?”

    孟妮回答:“我要嫁給你。”

    丁不三離開後,丁不四跑來問孟妮:

    “我知道你想給大拇哥當老婆,對不對?”

    孟妮回答:“我要給你當老婆。”

    她愛的是兩個男人,她無法在哥哥和弟弟之間做出選擇。直到後來,她才知道,她真正愛著的是弟弟。她曾經帶著丁不四去過民政局,她對負責結婚登記的人說:“我要結婚。”民政局的人問她:“你丈夫呢?我是說,你未婚夫呢?”

    她的丈夫在她的裙子下麵。

    這個害羞的侏儒死活不肯出來,他不肯傷害自己的哥哥。

    多年以後,丁不三死了,丁不四被槍斃了,當年的孟妮已經是殺狗賣肉的孟婆婆,孟婆婆從刑場領回了丁不四的屍體。

    在那個槐花盛開的鄉村,孟婆婆躺在鄰居家的一堆稻草上睡了一會兒,冬日正午的陽光暖洋洋地照著,稻草垛就在路邊,很多過路的人都看到了她那肥大無比的身軀。她旁若無人地午睡,鼾聲如雷,人們不明白她為什麽睡在這裏,但人們清楚地記得那是最後一次見到她。

    過了一年,當地修路拆遷,人們發現孟婆婆的房門被木條從裏麵釘上了。透過破舊的被白蟻蛀食過的窗子,可以看到屋內桌上的塑料花蒙了灰塵,結了蛛網。拆遷工人用把斧子劈開門——人們發現這位孤苦伶仃的老人已經死了,她躺在床上,化成了骷髏,在她的身邊還躺著一具骷髏。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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