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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罪全書2》(44)(3/3)

作者:蜘蛛字數:6348更新時間:2023-09-29 00:19:52

    對於他的疑問,警方沒有回答。

    於是,父親第二次要求警方解釋“意外死亡”的含義。警方負責人想了一會兒說:比如玩遊戲也可能引起死亡。父親再次提出疑問:玩什麽遊戲?和誰玩遊戲?如果是玩遊戲引發的死亡,那我兒子死時,雙手、雙腿捆得非常專業的結又從何解釋?我兒子雙手被捆後,不可能把自己“掛”到屋梁上去,更不可能再穿上大紅裙子和遊泳衣。

    紅衣男孩案在網上引發熱議,眾說紛紜,一個令人毛骨悚然的說法漸漸形成。

    網友“xing-1982”的原帖:

    標準的養鬼術前半段,凶手可能是為了煉鬼專門找上這個小男孩。

    網友“chung.good”的原帖:

    讓其子嗣穿紅衣上梁死,這是將魂打散、永不超生的死法。

    死者死時身現“金木水火土”五行跡象,再選屬陰的數字13歲零13天,按理說,作案時間也應該是陰時,亥時的可能性最大。這樣狠毒的做法就是想既讓對方家斷後,又讓死者永不超生,死後魂魄盡散,不會找凶手麻煩。凶手熟知小孩出生年月,集合了金木水火土五行,頭頂有針眼!分魂術!

    那針用屍油泡過,泳衣為水,紅衣為火,秤砣為金,橫梁為木,地為土。

    網友“chenjia3344”的原帖:

    此案手法乍看下頗有許多自相矛盾,比如說:既給男孩穿上紅裙,又在頭頂用分魂針,是為了散魂。但又在腳上用上墜魂砣,胸前用引魂白花,如果隻是與其家裏有深仇大恨,想將其魂魄打散,則又何須加上墜魂砣和引魂白花呢?這看上去自相矛盾。如果要想散其魂不再找凶手麻煩,那將其變成厲鬼不是自找麻煩?所以很多人就看不明白了。其實凶手並不是簡單地想要打散其魂魄報仇什麽的,也不是單純地想養厲鬼,而是有更深的用意,可能是想提煉一個至陽的精魄。如果這個男孩八字純陰,選一個八字純陰的13歲零13天的男孩,是為了提取一個至陰至陽的極品精魄,因為這樣的精魄極為罕有。有些修煉精深的人為了達到某種目的,會花上幾年甚至更長的時間去尋找這樣一個精魄。所以他給男孩穿上紅裙散魂,為免魂魄飄散無法提煉,所以在腳上加上墜魂砣,秤砣鐵質,鐵不透陰陽,墜在腳上魂魄無法遠遊,隻能在死處附近徘徊。再用分魂針從額前分散這個男孩的魂魄,隻將其至陽精魄或者至陰至陽的精魄從胸前的引魂白花中引出。這樣才能解釋他這些自相矛盾的做法。我看警方也知道這事邪門,將這個案子公布出來,估計是為了得到更多的玄學方麵的解釋和幫助。

    警方若是想破這個案子,沒有高人的幫助是根本不可能的。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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