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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一章《罪全書3》(23)(3/3)

作者:蜘蛛字數:8294更新時間:2023-09-29 00:20:01

    六十年代初,探險家阿芒橫跨撒哈拉時發現了羚羊孩。在一片灌木叢裏,阿芒看見羚羊群中有一個年約12歲的小男孩。羚羊孩子的頭發藍中呈黑,梳理整齊。羚羊孩蹦跳幅度驚人,頻率很快,善於攀登懸崖峭壁,因而能跟上羚羊群,“語言”的交流方式當然是遵循羚羊群體的法規,舌舔、足踢、擺頭、甩耳。羚羊孩嗅覺靈敏,常伸長脖子,皺起鼻孔,觀察周圍的動靜。他的視覺看起來非常發達,能望到遙遠的地方,睡眠很少,而且是斷斷續續進行。羚羊孩經常伸出舌頭,或舔自己身上的傷口,或舔飲朝露與淺水,有時又同自己的羚羊伴侶鼻對鼻地嗅來嗅去。這是交流情感還是傳遞信息,人們不得而知。羚羊孩專食草葉,對疼痛和寒冷沒什麽反應。同羚羊一樣,他躺在泥中打滾,用自己的尿水和糞便標明自己的領地。

    這個男孩的外表像人,但舉止行為都和野獸無異,看到他那白森森的牙齒,再聯想到向陽村母子遇害被吸血的慘案,審訊室外圍觀的人們禁不住打個寒顫。

    他的吼叫聲像熊,舉止也模仿熊的習性,很可能長時間的和熊生活在一起。

    從外表上判斷,男孩大概有十七歲,膚色很深,就像是河底淤泥曬幹後的黑褐色,他的指甲又長又鉤,頭發髒得打結,手掌、肘部和膝蓋都生著厚厚地老繭,腳趾嚴重變形。

    操蛋局長對身邊的畫龍說:就算他殺了人,我一點都不想揍他,你呢?

    畫龍說:局長,你不一定是他對手。

    梁教授說:接下來,我們得確認一下他是不是凶手。

    包斬說:很簡單,做個咬痕對比就是了。

    蘇眉說:怎麽獲取他的咬痕呢?

    這個獸孩極具攻擊性,並且力氣很大,長期的野外生活使他迷失了心智,喪失了人性。他有著非常堅硬而鋒利的牙齒,手指甲和腳指甲長得像野獸的爪子。他喜歡吸血,具備徒手殺死一對母子的能力,幾乎每個人都相信他就是凶手。

    蘇眉用電腦根據受害人母子身上的咬痕製作出了牙齒模具,隻需要和這個獸孩的咬痕對比一下,如何完全符合,基本上就可以確認他就是凶手了。

    法齒學就像痕跡裏麵的指紋一樣,有著獨一無二的特異性,每個人的咬痕都不相同,認定價值很高。在一些強奸殺人案中,喪心病狂的凶犯會咬受害人,咬痕往往是刑偵突破的關鍵。例如宇杭市

    “11.30”、“2.25”、“7.8”三起強奸殺人案,凶手在夜間把騎自行車的女性推倒,拖至路邊的隱蔽地帶奸殺,把屍體與自行車綁在一起拋到河中。這名凶犯的特點就是喜歡咬受害人,警方根據提取到的咬痕將三起案件並案偵查,最終鎖定了目標。

    然而,這個獸孩並不配合,提取他的咬痕頗費周折。

    包斬用繩子係住一個蘋果,丟進去,試圖讓他咬一口,可是他會跳躍著把蘋果丟出來。這個獸孩被鎖在審訊室裏,脾氣狂躁,特案組想盡了辦法,也無法獲取他的咬痕。隻要有人接近他,他就呲牙咧嘴,口中發出威脅的低吼聲,非常駭人。特案組決定使用麻醉針劑讓他昏迷,但是這窮鄉僻壤根本就沒有麻醉針劑,操蛋局長想到了一個最快捷最有效的辦法。

    操蛋局長說:小逼燈,你立功的時候到了!

    小逼燈預料到不是什麽好事,有些害怕,問道:局長,讓我幹啥子嘛?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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