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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淩晨一點的爆炸案(2/3)

作者:夏繁天字數:8188更新時間:2023-10-08 20:05:26

    爆炸案發生後,警方對出事的居民樓進行了細致的勘查。他們沒有在廢墟中找到任何製毒用的設備,但是很多跡象表明,那棟樓的地下室在案發前不久確實被人長期使用過。況且廢棄的居民樓裏被人安置了炸彈,這件事本身就能說明很大的問題。

    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狀況,最有可能的原因就是警方在製定那次抓捕行動的時候,其中的某一個環節出現了紕漏。犯罪分子掌握了警方的動向,提前撤離。他們帶走了所有的犯罪證據,並且在樓裏安置了炸彈,等待警方人員踏入他們的陷阱。但問題是,警方內部的消息是如何泄露出去的呢?

    參與排查任務的警員都是市局專案組從各個單位臨時抽調的,就算他們跟犯罪分子有勾結,在行動即將開始的時候把消息泄露出去,犯罪分子也來不及完成撤離,更來不及搬走所有的設備。所以出現問題的環節一定在正式行動開始之前,至少得有四個小時以上的時間才夠犯罪分子撤離並設下陷阱。

    那麽,有條件泄露信息的人很可能參與了該計劃的製定,這樣他/她才有機會提前泄露消息,給犯罪分子充分的準備時間。

    案發第二天,警方利用圖偵技術追查到了一輛有嫌疑的箱式貨車,並找到那輛車的車主馮勇,以及案發當天坐在副駕駛席上的男人李天。

    通過審訊,警方很快了解到了整件事情的前因後果。

    2011年10月16日早上,因為賭博欠下巨額債務的馮勇接到一個陌生男人打來的電話。對方在電話裏聲稱,隻要接受他安排的任務,幫忙搬運一批貨物,並用貨車將貨物拉到某個指定地點,馮勇所欠下的巨額賭債將全部一筆勾銷。

    馮勇當然明白這世上沒有天上掉餡餅的好事,對方想讓他做的事情多半是違法的,否則憑什麽隻跑一單生意就能讓他從水深火熱中解脫出來。然而,天天被人追債的馮勇生活過得苦不堪言,妻子和女兒也被他連累得很慘,甚至還受到了死亡的威脅。

    為了改變現狀,嗜賭成性的馮勇決定再賭一次,萬一他真的犯法被警察抓住,充其量隻是蹲幾年監獄而已。如果這樣做能讓他徹底擺脫債主的糾纏,他覺得一切也很值得。

    2011年10月16日下午,馮勇按照約定將貨車開到祥雲路199號,一處待拆遷的破舊居民區。他在那裏見到了同樣為錢所困的男青年李天。

    李天是因為吸毒成癮才淪落到不得不幹一些見不得光的事,以此維持自己的生活。他跟馮勇一樣,都是10月16號早上接到了一個陌生男人的電話,想要利用這次機會改變自己的生活現狀。

    兩個人按照對方的要求,將四號居民樓地下室裏的那些東西搬到了大貨車上。他們當時也搞不懂那些破爛有什麽價值,值得對方花大價錢雇人把東西運出來。不過,既然對方已經支付了預付款,他們也懶得去管別人的閑事。

    警方根據馮勇提供的地址找到了那輛停在鄉間小路旁的大貨車,車廂裏的東西原封不動地放在裏麵,根本就沒有人來取貨。警方仔細清點了車廂裏的物品,沒有發現任何製毒用的工具,更沒有毒品的存貨。馮勇他們從居民區裏搬運出來的不過是一些桌椅板凳,廢銅爛鐵之類毫無價值的東西。而那些有用的物品,恐怕早就被犯罪分子提前轉移走了。

    另外一方麵,警方通過馮勇和李天提供的電話號碼追查到了一名身份可疑的中年男子。此人名叫盧萬裏,四十五歲,曾經因為私製炸藥,引燃民房致多人受傷,在省監獄服刑了五年零三個月的時間。

    六年前,盧萬裏刑滿釋放,在大姐盧佳雲的資助下開了一家便利店,生活過得十分規矩,沒有再做任何違法亂紀的事。本來一切都在朝著好的方向發展,可是誰能想到,三個月前,盧萬裏竟然被確診為肺癌晚期,生命所剩無幾。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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