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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8章 討債李文革(2/2)

作者:一碗豆花字數:5080更新時間:2023-10-01 05:09:56

    徐凱無奈地提醒:

    “李海濤確實是自殺,那邊隻要不承認威脅過李海濤,我們就沒有權利抓人。因為我們找不到夏川威脅李海濤的理由,怎麽認定他威脅了?如果是一個普通人,我們可以先抓起來再拷問,但夏川的身份,影響力巨大,如果沒有充分證據,絕對不能抓人。”

    李老爺子沉默了,理由當然有啊,就是李海濤強奸了左詩雲。

    但說出去之後,李家的名譽損失不小。不過也僅僅是名譽損失,畢竟孫子已經死了。

    至於說出去之後對左詩雲的傷害,他暫時沒想到。

    他幹脆地道:

    “我知道理由,李海濤在自殺之前,和我通過電話,他說他強奸了左詩雲,願意接受國法製裁,但他不後悔,他是真愛。”

    警官眼皮跳了跳,真要對上啊。

    他感覺一場血雨腥風就要開始了,自己夾在中間妥妥的炮灰啊。

    “既然這樣,我們就有證據抓人了。”可徐凱話鋒一轉,賠笑道:“但為了公正起見,請李家派一個人隨行,如果夏川讓我們拿出證據,也好有個交代。”

    李老爺子冷哼一聲,不就是讓李家衝鋒在前麽,以為李家都是孬種?

    他還沒說話,小兒子李文革起身,冷冰冰地道:“我去!”

    徐凱眼皮一跳,李文革是開討債公司的,在燕京能幹這個,閉著眼睛想想都知道什麽角色。

    討債公司的主要業務,就是承辦委托書賬追債,沒有法律依據,缺乏法律賦予的權限和行政強製力,隻是借助威脅恐嚇、哄騙、敲詐、甚至綁架,強行收債,獲得高額報酬。

    國家曾三次發文禁止。

    1993年,國家工商總局就發布《關於停止辦理公、檢、法、司所屬的機關申辦的討債公司登記注冊問題的通知》,明確要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立即停止為公、檢、法、司機關申辦的討債公司及類似企業登記注冊;對已經登記注冊的,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通知其立即停止“討債”業務。

    1995年,公×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通知,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開設討債公司。

    2000年,兩部門又一次明令取締各類追債公司,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開辦任何形式的討債公司。

    但這是92年。

    李文革早就聽得不忿了,什麽時候京城輪到一個外來戶耍橫了?

    “徐隊,我去沒有問題?”李文革皮笑肉不笑的問。

    徐凱額頭冒汗,幹澀地道:“李總去當然沒問題,但最好不要帶其他人,如果落下把柄,我的麻煩很大。”

    李文革淡淡地問:“你知道夏川手下有多少人嗎?你的人能抓的了嗎?”

    “抓不了就是暴力抗法了,我想夏川不會這麽做,他是守法的典範,這是高層的評價。”徐凱堅持不能帶李文革的人。

    李文革目露寒光,一個大隊長敢和李家作對?

    李老爺子卻發話了:“文革,你一個人去。”

    “好。”李文革給了徐凱一個你等著的眼神,大步流星的向外走去。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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