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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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二章(2/2)

作者:荼荻字數:4330更新時間:2018-10-13 19:31:44

    我們隻是未成年人,還是學生,去報警也沒有什麽說服力,邱曉就說她帶我弟弟去找孩子的父母,叫大人去會更好。我說我就不去了,我前幾天剛出現在警察局,聚眾鬥毆,我臉上還烏青這著呢,現在再去報案說找到了失蹤兒童線索,這也太奇怪了。

    孩子的父母知道了以後立刻就去了警察局,邱曉說,我弟還記得那光頭和他同夥的長相,還有他們行乞的範圍。

    邱曉旁敲側擊的說,“我們當時撞破的時候還看見有個女的跟他們一起。”然後告訴了警察丁珍珍的蹤跡。

    丁珍珍現在也是會所的老鴇,做的也是害人的事兒,她也心狠手辣,不知道有多少女孩子的清白毀在他手上。最好有警察去調查她,查出來讓她到監獄裏去度過餘生,邱曉是這樣想的。

    但是即使是罪犯的家人也不會被罪犯直接牽連而入獄,何況是罪犯的姘頭,丁珍珍沒什麽值得查的,他沒有她賣淫的確切證據,所以並沒有查這些,隻是在丁珍珍住的地方蹲點找到了光頭。

    找到了光頭再找到孩子就容易了,根據光頭的供詞警察找到了我弟說的那七八個孩子,居然是鎖在橋洞底下的!

    根據光頭的交代,之前走漏了風聲,他那同夥躲到鄉下避風頭去了,自己不能走,畢竟這麽幾個孩子走了太明顯,他就把他們用鎖穿著,晚上鎖在城郊的橋底下,白天再帶進城乞討,好幾個孩子都在發燒,畢竟晚上河邊這種地方實在太冷了,橋底下連個遮風雨的東西都沒有。

    這幾個孩子有的是被偷被搶的,警察聯係了他們家長,還有沒有父母的,被送到了孤兒院,那小女孩找到了,奄奄一息,病的很重,也就還剩一口氣在,他爸媽把她送進了醫院。

    我們也算做了件好事。小女孩的父母對我弟弟感激的不行,一定要請我們吃飯。

    女孩的媽媽一直說感謝,女孩的爸爸給了我們五萬塊錢,說實在不知道怎麽感謝,不然恐怕再也見不到女兒了。

    邱曉沒要這錢,她說,“冬冬的弟弟沒有地方去,我們也不能一直照顧他,雖然有點不合適,但是你們可以領養他嗎?”

    這是個好辦法,但是確實有點強人所難,連同我在內,我們都很意外。但這也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辦法了,我怕他們不答應,“就借住一年可以嗎?我可以付我弟弟的生活費,我滿十八歲,畢業以後,就可以接走他。”

    可能是因為可憐我,或者確實是因為找到女兒的恩情,那小女孩的父母同意了,說願意認我們做幹女兒,也不需要我付我弟弟的生活費,畢竟一個孩子也吃不了什麽東西,花不了什麽錢。

    他們家境殷實,聯係相熟的學校裏的人,給我弟弟找了個學校,從一年級開始讀書。

    這讓我更加的想要快點長大,快點多賺錢,我這麽久都不能解決的事情,大人一下就解決了。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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