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pa最喜歡女兒了!團團不是papa的貼心小棉襖!”
在封立昕慈愛的安慰聲中,封團團才坐回了自己的位置上,怯生生的時不時朝嚴邦看上一眼。
“來團團,替叔爸吃個基圍蝦。”
做為安撫,封行朗給侄女封團團送來兩隻白灼大蝦。
“其實你嚴叔叔就是個紙老虎!看著挺凶殘的,但比十六還溫順呢!”
封團團當然不信大壞蛋嚴邦會比十六溫順,便本能的搖了搖頭。
“不信呢?”封行朗問。
封團團點了點頭,“那你摸摸他的頭……”
在封團團的認知裏,所謂的溫順就是:她摸頭十六的頭,十六不但不咬她,而且還會搖尾巴。這才是溫順的定義。
大部分的男人,都是極度愛麵子的生物。
而男人的頭又代表尊嚴,或許除生他的爹媽可以摸之外,其他人隨便摸頭是極不禮貌的;
更何況是嚴邦的頭……不比摸老虎屁股來得容易!
為了證明嚴邦是‘溫順’的,更為了討好自己的侄女封團團,封行朗直接探手過來,徑直撫上了嚴邦的頭,而且還拍了兩拍。
“怎麽樣,他不咬人吧?”
嚴邦一直維持著他‘溫順’的一麵。配合著封行朗哄著封團團。
“團團也想摸摸……”
孩子的世界總是這麽的直觀純淨,封團團隨即便提出這個童真十足的要求。
“當然可以啊!叔爸抱著你摸!”
封行朗起身過來想抱過封團團時,卻被封立昕給擋下了。
“行朗,你多大的人了,還玩這種幼稚的遊戲!”
封立昕不想讓女兒去冒這個險。雖說嚴邦跟封家兩兄弟關係都不錯,但嚴邦凶殘的一麵,還是有目共睹的。
“來,諾小子,陪大邦邦喝一杯!”
看得出,嚴邦並不喜歡封團團要摸他頭的無趣遊戲,便將跟前的一杯紅酒送至了林諾小朋友的麵前。
當時的林諾小朋友應該是餓了,埋頭歡快的啃咬著一隻牛排骨。直接把媽咪叮囑的‘要多吃水果蔬菜’的話丟進太平洋裏去了!
“大邦邦,我們幹杯!”
正好啃骨頭啃膩口了,林諾半跪起身,端起紅酒杯就跟嚴邦來了個清脆的碰杯。
酒杯剛碰到嘴唇,就被親爹封行朗給奪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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