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千裘安安靜靜的看著薑羽熙,竟然給了她一個微笑,然後帶著這份微笑看著法官:“我現在可以從我的收裏馬上找出去泊林大街的消費記錄,我跟我的妻子之前並沒有根據這個事情串通過,如果我的消費地址跟她的工作地一樣的話,我覺得應該可以證明了。”
法官想了想,然後點頭:“可以
”
薑羽熙骨氣勇氣,等記錄找出來送到法官麵前之後,她開始敘述地點:“柏林大街商業廣場b座3106號
”
說完之後,她鼓起勇氣看這法官,漸漸的看到了法官的臉上有了一絲的驚訝,然後對著薑羽熙點了點頭:“地址一致。”
當四個字出來的時候,薑羽熙愣住了。
她在那邊工作時間也不短,可是竟然從來都沒見過沈千裘,根據法官剛才說的地址一致,難道說沈千裘就是去她工作地消費的?
薑羽熙再次看向了沈千裘,可是他的目光卻已經不在薑羽熙的身上了,他直視著前方。
“被告證人,你給出的這份出行文件被證實並非非法,還有其他證據嗎?”
原來的那個秘書卻很不服氣:“法官大人,你怎麽能相信他們的一麵之詞呢?就單憑對一個地址就判定我的證據無效,未免太兒戲了?”
“並不兒戲,因為在我的未婚妻回國之後,我就再也沒去過那邊。如果法官大人還有疑慮的話,完全可以去調查我的未婚妻回來之我的行程記錄。”
這句話一出,現在的秘書連忙把準備好的行程單拿了出來,給遞了上去。
而且這上麵都是附帶了行車記錄某個時間點的照片,還有機票過路費票據,比對方給出來的更為詳細。
在簡單翻看之後,法官點了點頭:“原告證人證據無效,請提交另外的證據。”
那邊很顯然已經乏力了,根本就給不出新的證據。
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偽造證據是根本行不通的。
看著那邊有些捉襟見肘了,沈千裘在這個時候發話了:“法官大人,被告現在的這位證人根本就不需具備成為證人的條件,他跟我是有私仇的。在不久之前因為害了我才畏罪潛逃,一直到現在未曾露麵。”
說完,他示意了一下身邊的秘書。
秘書很快明白,然後上去跟律師說了兩句話。
再之後,律師就跟法官呈請:“我的被告要求請另外一位證人前來,證明被告證人對其有侵害動機,還請法官大人允許。”
一個試圖對被告進行過傷害的人,是肯定沒有資格來做這個證人的,如果說侵害證據成立並且違法的話,還有可能把自己給搭進去。
法官點了點頭:“需要多久?如果時間短的話就現在請進來。”
“不需要等,她人就在外麵,已經等了好幾分鍾了。”
法官點頭嗯了一聲:“那就進來
”
說完之後,從外麵又進來了一個人。
薑羽熙看著林嫂不由一愣,她是來給沈千裘做證人的嗎?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