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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大哥火化送行的隊伍裏沒有二哥(2/2)

作者:湘水人字數:4982更新時間:2018-10-11 08:06:18

    當我二哥靈光一閃明白自己家人的時候,他應該與我一樣,知道自己有個哥哥的。而不同的是,多年後有我的時候,我有兩個哥哥。

    幾年後,二哥的父親死了,他隻有六歲。他跟著我母親和我大哥艱難度日。我大哥那年十四歲。

    第二年,我母親又改嫁我父親,一年後有了我。

    我父親是誌願軍戰士。在朝鮮幾年,退伍回來,空有一身健壯的體魄,而身外無一長物,在河邊碼頭搬運謀生。租住別人的房子。

    那時我母親巳是個有產業的人。產業都是我二哥的父親遺給她的。雖然鄉下的田產土改時歸了公,而那所老宅子作為生活住房使我母親有了棲身之處。

    我的父親跟著住了進去。不要再租房,卻要用自己的力氣在碼頭上拚命幹活,養活包括他自己在內的四張嘴。後來有了我,就是五張嘴。

    大哥之前讀了四年書,我父親又供他讀了兩年。二哥在我父親手裏開始念書,直到念完工業學校,有了專業技術,是縣裏機械廠挑大梁的技術員。

    在我眼裏,我所見到的二哥常常毫不忸怩地稱呼大哥,如我一樣的親切,聽不出不屬於同一個父母生養的勉強和生分。因為他們,應該也包括我,我們三兄妹雖然有一個共同的母親,卻各有各的父親,在開始的很長的時間裏,沒有同父異母的概念。我們也與別的同共同的父母生養的兄弟姐妹一樣,不會去想那些不屬於自己的問題。用我自己的體會來說,我是後來才明白的。至於具體是什麽時間,是怎樣明白的,我就說不清楚了。我二哥肯定也與我一樣。不過,我的大哥是從開始就明白的,他隻是不說而已。我與二哥明白這個概念反正不是大哥與我們說的。

    明白了又怎麽樣呢?在共同的父母養育下他們是親兄弟已經成了事實;反正從我的感覺來說,我無法作人為的分別;也許在後來的具體問題上我們強加了人為的因素。

    難道最後送大哥火化的這一刻裏,這一點人為的因素還有這麽嚴重嗎?

    或者火化並不嚴重,也不是最後時刻,最後一刻應該是送大哥放了骨灰盒的棺材上山入土為安吧。那才是喪事的最後高潮,二哥很可能會在此之前悄然而至。時間不是還有一天嗎?在這一天裏,我將最後印證我們究竟還是不是兄妹。

    大侄兒對我說,明天送父親上山之前要進行最後的儀式。叫追悼會也好,叫家祭也好,反正幾天的辛苦操辦都為了這個時刻。承包喪事的那個班子雖然一條龍服務:搭靈堂、辦酒席、晚上打漁鼓唱道情、買水、開路、辦糧、燒香、打卦、念祭文都是他們服務的內容,但就是不負責撰寫單位領導講話的講稿。那個個講稿是現代的公文,他們沒有當過幹部,更沒有做過官,那東西他們寫不來。但是在明天的那個會上,我們局長要講話。局長說機關裏寫材料的出差了,要喪家找人寫好了他照念,我到哪裏丟找這樣的人?姑媽你不就是最合適的嗎?聽我父親說,姑媽是我們親人中唯一會寫文章的。這件大事隻有請您幫忙了。另外,大侄兒還要求我在會上講幾句,是親戚代表。追悼會上有這個程序。

    想來想去,他父親現在隻有我這個妹妹是生前最相親的,除了我也沒有更合適的了。

    我沒有推辭。我不能推辭。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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