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麽話?說吧。”
        “你覺得咱們這樣做合適嗎?”老姚憂心忡忡地說。
        “你是說舉報嗎?有什麽不合適的?他們要獨享專利技術,那才不合適呢。”
        “但是,經我了解,咱們新材料研究院確實跟人家的廢舊蓄電池回收處理技術沒啥關係,人家獨享專利技術,有啥不合適的?”
        老秦又把那兩條理由重複一遍,“就憑這些,昌達集團就無權獨享那項技術的專利權。”
        “秦院長,咱們關起門來說話,你仔細分析一番,這些理由很牽強,在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腳,要想分享那項專利技術,恐怕沒那麽容易。”
        “不容易?哼,拖著他,讓爭議一直存在下去,看他如何獲得專利授權。”
        “這個辦法不一定管用啊!昌達集團已經把事情全權委托給律師事務所了,這次來的三個人都是律師,臨走時對方給出了時間表,他們希望在一個星期之內聽到咱們撤回舉報的消息,超過一星期,就會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姚處長道。
        “法律途徑?不就是打官司嗎?他有律師,咱們也可以請律師嘛,沒啥可怕的!”
        “打官司當然不可怕,問題是上法庭肯定要驚動院長,到時候咱們怎麽向院長解釋?另外,就我掌握的情況來看,即使請律師,我認為新材料研究院勝算也不大,一旦輸了官司,將何如收場?”
        老秦一副趾高氣揚的樣子,“大不了撕破臉皮,否則還能怎麽樣?我就不信堂堂國家級大型研究單位,還在乎一家民營企業!”
        老姚還算清醒,“秦院長,咱們跟昌達集團合作的蓄電池項目,才剛剛見到經濟效益,如果因為某些小事對薄公堂,一旦雙方撕破臉皮,你認為新材料研究院能得到什麽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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