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沒來得及換衣服,黑色襯衫著身,雙腿修長,整個人挺拔高大,身上的氣質尊貴而又讓人覺得遙不可及。
他在外界的名聲,人人忌憚,望而卻步,手段殘忍,雷厲風行,遙不可及。
可是他在自己的麵前,卻不是這樣的。
她一直認為自己在他的麵前卑微,理所當然的認為他在她身邊理所當然。
可是如今想想,他何嚐不是在遷就自己。
他應該站在最頂端,對所有人發號施令,享受尊貴的生活。
可是他卻毫不在意地跟她擠那間公寓,願意舍棄外麵所有的山珍海味,隻喝她隨隨便便熬出來的粥,明明可以有更大的房子,九年曆史的西山居,他從來都把這裏當做最主要的居所,他讓女兒上普通的學校,他任由她任性耍無賴,他還要安慰她,哄她。
其實,他一直在跟著自己的步調走,他給她創造了最舒適的環境,不會讓她感到太大的壓力。
就比如,他明明可以給她一顆夜明珠的能力,最後卻送給了她一顆珍珠。
隻因為,她喜歡,她能接受的最好的東西,他遷就自己,給與她。
他為了她,隱忍了那麽多,承受了那麽多……
如果非要卑微,那他何嚐不是?
可是這叫卑微嗎?
在兩個饒感情麵前,在無論如何都不再想著分開,經曆了太多太多,發誓永遠在一起的兩個人來……
什麽,叫做卑微?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