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冷灰
24號文字
方正啟體

一百三十八 欲與求(上)(2/3)

作者:安樂難樂字數:5792更新時間:2020-01-01 13:19:39

    

    先前數年,她練字隻講究個橫平豎直,四平八穩。來至京後,有大本的名家字帖可供臨摹。她苦臨了三個月的歐陽詢的筆法,又寫了兩多月趙孟頫的楷,最終都半途而廢,最終回歸到最樸拙的練習方式——每日抄寫詩文典籍。

    

    這日,抄寫卻是乾嘉年刻版的《詩經》。因洪秀全多次嚴旨清查“孔孟妖書”,《四書五經》及與之相沾邊的古籍都進了火爐。趙杉手裏的這冊《詩經》可能是全城僅存的“孤本”了。

    

    正寫到《鹿鳴》篇中的“人之好我,示我周斜一句,擾心的吵鬧聲傳來。

    

    趙杉輕咳一聲,馬上有守門的女聽使進來。

    

    “什麽人叫嚷喧嘩?”趙杉問。

    

    聽使回道:“是東府女官陳三妹謊稱身帶東王密令,騙過門衛,私闖進來,正在外麵攪鬧。”

    

    趙杉正要聚起全副精神練字,無意為他事分神,隨口道:“著兩個人將她押回東府去吧。”

    

    聽使出去後不久,又跑進來,道:“那個陳三妹把刀架在脖子上,聲稱一定要見殿下,不然就要抹脖子自殺。”

    

    趙杉將筆擱下,:“帶她進來吧。”

    

    每常借故求見她的人不在少數,但以死相逼的從沒有一個。因為自殺按照律本就是難恕難赦之大罪。凡有自戕行徑者,被人舉報高官,輕則枷號受杖,重則發遣為奴。

    

    陳三妹由兩個粗健的侍女押進來,曝跪倒,連聲口呼:“西王娘殿下救命。”

    

    趙杉將她端量著,見彼不過十七八歲年紀,正是青春妙齡,疑訝問道:“你讓我救命,可你已經連著犯了兩條難赦之罪。如此愚莽之行是為了救哪個啊?”

    

    陳三妹哭道:“救我阿哥跟阿嫂,他們已被夏官衙定了死罪,明早就要行刑。隻有殿下能救他們了。”

    

    趙杉一聽,便猜是夫妻私下幽會,犯了男女別行之條的,頓時有些不快,:“既是按律定的死罪,無人可救。”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上一章 回目錄 標記書簽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