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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二章 文武之爭(2/2)

作者:怕起重複字數:4810更新時間:2020-07-25 14:13:09

    士卒退伍之後的安置,受傷致殘或者戰死士卒的優撫工作也由軍人事物部負責。”

    孫承宗聽著這些雜七雜澳事情,心裏莫名的一顫,太子竟然連這些事情都想到了,足可見太子對這些軍饒偏愛。

    這從入伍開始一直到死亡,所有的事情太子都負責了,怪不得新軍即使麵對逆境依舊死戰不退,即使陣亡也不願意當俘虜。

    不過孫承宗還是聽到一個不一樣的詞語,那就是退伍,古代也有退伍的,但是那是你老的幹不動了,或者受傷不能用了,才會趕出軍營。

    以太子的性格顯然不會是這樣,孫承宗問道:“退伍一事是個什麽章程?”

    劉光宗拱手答道:“所謂退伍,就是服兵役到年限或者因為身體或其他原因不在適合上戰場之後,自動退出現役的行為。

    一般普通士卒服役十年或者年齡到三十歲後,仍未提升為伍長以上的職務,既要退出現役,伍長以上百戶以下軍官延長到三十五歲,百戶到千戶四十歲,千戶以上到衛指揮使四十五歲,衛指揮使以上不設上限。

    士兵退出現役之後,一般會安排到地方衙門擔任衙役、稅吏、郵差、庫管、運輸護衛人員、預備役衙門等擔任職務。

    這個就是太子殿下對於士卒退役製度的安置章程。”

    孫承宗聽到這裏就更加不理解了:“士卒隻當十年的兵,那豈不是要經常征兵擾民?大量退役士卒充斥地方部門,這些人能做好地方事物麽?”

    劉光宗想了一下道:“這個太子有解釋過,一個人三十歲之前正是年富力強的時候,作為士卒也是戰鬥力最高的時候。

    三十歲之後,體力下降,而且繼續當兵也難有所作為,又極大的影響該士卒以後的生活。

    一般士卒入新軍的年齡都在十六歲到十八歲左右,服役十年正是二十六歲,回到地方妥善安置之後不耽誤其娶妻生子,回歸正常生活。

    至於您擔心的擾民,以目前的新軍操典,一個新兵經過三個月的新兵訓練,之後在三個月的實戰訓練,基本就形成了戰鬥力,比起十年的服役期,這個代價還是值得的。

    而且士卒經過嚴格的訓練之後,守紀律,懂禮儀,識文字,忠君愛國,比起普通百姓更加心向朝廷,到地方也是中堅力量。

    若是地方有一定數量的退伍軍人之後,各地再有緊急暴亂,這些人就可以迅速征召組建成軍隊,防止局勢進一步惡化,給朝廷爭取反應時間。

    至於能力的事情督師也不用擔心,新軍不比舊軍,在新兵營他們就已經能認識一千個字,退伍的時候至少能讀懂公文報紙命令。

    而且比起那些胥吏,他們更純粹,更正直,一定能端正地方風氣,成為一地示範,這樣的吏員,孫師要是主政地方您難道就不喜歡麽?”

    實話,孫承宗還真的不喜歡,曆代文武之爭,都是文人高於一切的行為準則,比起黨派之爭更牽動他們的神經,有道是‘兄弟鬩於牆,外禦其侮’這可是文武大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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