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條:理事會設立五大常任理事國,由大明和明盟貢獻最大的四個藩國擔任,處理聯盟日常事物。
第七條:大明有一票否決權,四大常任理事國可聯合行使否決權否決議案,若大明和四大常任理事國三國以上同意則議案通過。其餘理事國如果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則通過,反對則議案不通過。
第八條:聯盟以傳播文明,反對殘暴統治,消滅謀逆行為為己任,各國相互監督。
第九條:各國有承擔聯盟經費的義務,聯盟成立軍事指揮部,協調各國軍事行動,聯盟議案通過之軍事行動,軍費由聯盟國共同分擔。
第十條:……
說是初步章程,但是很多地方已經很詳細了,各藩國國王拿到之後都神色複雜,當然沒有人覺得可以不用加入。
大明皇帝親自推行,第二條任何對聯盟國的侵略戰爭都將視為對聯盟的挑釁,就這一條就讓他們不得不加入。
雖然第三條說了,你們自己找事大明不管,但是又說了保證領土完整和國王安全。
意思很簡單,他打你我們不管,但是你要是拐回頭打他,那大明就不允許了!雖然可操作空間還有,但是隻要人和地還在,其他損失都不算啥。
所以加入肯定是要加入的,至少大明還維持了基本的體麵,給了大家說不的機會,當然這個機會比較小。
四個常任理事國集體反對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加盟國反對,難度很大!
當然大明有一票否決權大家都選擇性的忽略了,這個沒啥好說的,大明說反對了,那你就辦不成了!
大家最擔心的其實還是這個軍費分攤,這個可是要花錢的,後麵雖然介紹了,有錢出錢有力出力。
軍費最後分配的數額,可以用自己出兵數量進行抵消,也就是說一旦打仗你要麽要出錢,要麽要出人。
啥都不出那就不要想了。
可是大明的藩國自己能發動的戰爭很少,最後還不是都是大明在主導,大明打仗大家出錢,聽著好像大家是二傻子似的。
朱慈烺見大家都在仔細的研讀章程想了想:“這樣吧,今年上午暫且休會,你們回去好好的商量一下,我們下午再進行盟誓大會。
盟誓之後成立理事會,下一步的行動就由理事會具體負責了,該理事會直接可以向朕匯報。
理事長由大明理藩院院正兼任。”
這些人來的時候肯定帶一些心腹聰明的大臣,讓他們回去商量一下,對於朱慈烺來說這隻不過是有一個說法和一個管理機構。
朱慈烺根本沒有想過誰會不同意,準確來說是沒有覺得誰敢不同意!
果然經過一上午的討論之後,下午所有的藩國都加入了進來,大家一臉期待的看著朱慈烺,因為這些國家都等著大明宣布常任理事國名單呢!
這個可是有一些實權的。
朱慈烺微笑著宣布:“第一期常任理事國任期五年,第一批常任理事國分別是高麗國、朝日國、長崎國和占城國四個,大家歡迎!”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