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律不再承認公民之間的任何的奴仆關係契約,不再承認公民之間的任何形式的義子義女等非血親關係的契約。
以後此類案件一律按照勞動契約條例來審判。
而非公民跟公民簽署的奴仆契約受到大明律保護,但是漢人百姓,不論是公民還是非公民,一律不得成為奴隸。
當然具體的法律條文很多,光是一些判定薪資標準和判定契約金額是否超過正常水平的表格就有一大張。
反正朱慈烺是把能想到的都想到了,如果以後有什麽新情況,那隻能到時候再說了。
大明已經開始從人治走向法治,法律是弱者最後的公平,朱慈烺要帶頭扞衛他。
進過上次辯論之後非洲那邊派遣不派遣靖安軍的事情又擱置了下來,軍部那邊其實挺著急的,這個涉及到預算,十萬人的開銷可不是小事情。
要是能在年前預算上通過,那就省的過完年又申請特別資金了。
不過吳三桂的話確實讓朱慈烺猶豫了,吳三桂不管人品怎麽樣,他說的確實有道理,這種事情隻有一次或者無數次。
而且第一次之後,後麵每一次都能找到必須要用的理由。
如果朱慈烺不能在製度上杜絕這種事情,那麽各地靖安軍各族的靖安軍都會陸續出現,甚至當大明富裕到一定程度之後,那麽軍人的素質會不會下降?
到時候會不會出現靖安軍比大明正規軍還要強大的情況?到時候會不會更倚重他們?那麽有一天這些人突然想鬧事了,大明能不能攔住,付出多大的代價才能攔住?
這都是一個問題。
這還不是危言聳聽,因為羅馬帝國和大唐的曆史教訓都在那放著呢。
羅馬太遠就說大唐吧,在安祿山造反前,難道就沒有一個人發現這個問題麽?就沒有一個人勸過唐明皇不要用這些異族麽?
有!這樣的人還不少,但是大唐帝國缺人呐,府兵製度已經崩壞,大唐關內已經沒有多餘的土地可以封賞給新的府兵了。
人家跟著你打仗就是為了錢為了地,你要是沒有地了,那誰給你打仗。
唐玄宗有著自己的宏偉計劃,在西部跟大食人打,在北麵跟回鶻人打,還要壓製吐蕃,還要再東北壓製崛起的靺鞨人。
這麽多地方用兵沒有兵怎麽辦?隻能用異族兵,異族兵好忽悠啊,隻要隨便給點東西,給點草場就能打發了。
這些草原要是分給府兵,看看有誰鳥你。
所以唐玄宗明明知道有風險,但是因為一次次戰事吃緊,一次次勝利,還有一次次心存僥幸,最後是越用越多。
大明將來就不會有那麽一天麽?聰明人再多又如何,擋不住這些人用著香啊,現在大明的新軍就已經是一種高消耗狀態了。
那麽以後隻會更高,新軍用起來越來越貴,在沒錢的時候,那麽以後肯定有人源源不斷勸說用靖安軍。
到最後,會不會被引爆?那肯定會啊!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