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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8太平鎮(2/3)

作者:萬木春字數:6926更新時間:2023-10-28 18:35:12

    民如幹柴,李自成等首領僅僅是點燃幹柴的第一把火而已。

    鄭義沒有能力祭龍求雨浸濕陝西幹柴,唯能暫時隔絕張獻忠等易燃火苗,三百餘青壯即時予以拆分,或充作預備兵,或發往十裏鹽灣曬鹽。正所謂“躲進小樓成一統,管他春夏與秋冬”,當不涉及自家利益時,絕大多數百姓都是醬油黨般木然麵對頭頂官府更替。既然一不征稅二不納糧,說的比張獻忠還好聽,那就等等看唄,原本焦躁不安的十八寨百姓漸漸散去敵對情緒。

    崇禎三年四月初一日,太平軍於太平鎮召開針對張獻忠黨羽公開審判大會。

    大理河南岸簡單搭建一處土木高台,張獻忠等三十名八大王勢力核心賊兵皆捆縛雙臂立身台上;台上台間,數十荷槍實彈列裝刺刀的火銃步兵維護秩序;張獻忠舊有十八寨,每寨推選三名代表合計五十四名老壯村民,蹲坐台下。

    高立功站在十八寨村民代表前宣傳太平軍政策:“國泰民安,黔首修絜,斯為太平。我太平軍來十八寨,誌在掃除災荒陰霾,今宣大將軍令:念三秦苦亂,特免除一切田稅丁役,仍窮乏無食者可攜家來報太平鎮,聽我軍令興修水利,我軍則償以活命糧食,斷不使一良民死於饑餓。欲寧天下,濟民救災之外還要懲處凶頑,前有張獻忠者,以八大王名號盤踞十八寨經年,於法不合。今召列位鄉老,乃是追問張獻忠等賊一年來罪善,若其為害百姓,我軍必殺之以謝死難;其若無害民之舉,則即時特赦免死,台上諸人性命皆取決於諸鄉老之言矣。我太平軍與十八寨約法三章,偷盜抵罪,傷人者刑,殺人及逼淫婦女者死。偷盜、傷人等小罪煩瑣,自今日之後再論;殺人及逼淫婦女者雖大赦不免,有罪皆追。好了,張獻忠等賊有無禍害鄉村犯下不赦死罪者,還請諸位鄉老一一指出?”

    太平軍的公審大會,或許有人覺得是模仿後世共和國早期,其實它是宗族論斷糾紛常態(兩者區別,一則宗法問罪,一則國法問罪),十八寨鄉老不可能覺得場麵奇怪。

    然而,張獻忠此時畢竟還未由土賊轉化為流賊,手中尚無血腥或者血腥極少。

    如果鄭義晚崛起一年,張獻忠等賊勢必因殺伐劫抄問罪處死,可土賊與流賊畢竟是兩種不同形態。土賊性質是割據,違逆官府,劫殺行商,地盤內部卻極力維護自我秩序,八大王土賊雖以張獻忠為首,其實早與十八寨緊密聯合起來,台下十八寨代表往日都曾默許張獻忠存在或者與張獻忠相互勾結。如果舉報治罪張獻忠,你揭發我揭發罪網越織越密,不定就牽連到他們子孫宗族,是以他們寧願宗族內低調處辦,也不願將醜惡當眾暴露。也是因此,高立功隻聚集不發動群眾的公審最終草草收場,或許張獻忠地盤內秩序良好,或許十八寨鄉老彼此默契,張獻忠三十名核心黨羽寧無一人處死。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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