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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6 這不是我想要的結果(1/3)

作者:萬木春字數:11052更新時間:2020-02-28 07:27:11

    第16這不是我想要的結果

    黃裳到童貫,再到喬峰,皆是吳煒預備成立劇情土著輪回者戰隊的一環。

    吳煒借助華帝國皇帝君權威望,輕鬆招降文官出身的黃裳和宦官出身的童貫。可丐幫野生的喬峰,然蔑視皇權,敬佩吳煒的誠心,卻不願意入職朝廷鷹爪,殘害地方武林各門各派。

    吳煒花費半刻鍾時間服喬峰未果,歎氣:“既然你不願為國效力,咱們就依法治國,公事公辦吧。”

    次日,大理寺貼布宣判:原丐幫幫主喬峰,因持械劫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喬峰旋即拘押入洛陽特別監獄,其與阿朱阿紫姐妹的戀情,其與完顏阿骨打和耶律洪基的兄弟恩仇,其與段譽和虛竹另外兩名主角的情誼,全都無疾而終。

    吳煒就這樣簡單放棄了招募喬峰。

    並非喬峰武藝不高,或喬峰血脈民族,乃至性格不和吳煒脾氣,核心問題在於組織和個人的矛盾。

    大到國家黨派,到公司部門,一個組織的完美追求,皆是“缺了誰都行”,每名官員都是官僚階層的螺絲釘,這個不行就提拔另一個;每名員工,都是公司部門運行的滾軸,這個辭職了就再招聘一個。而個人,或帝王將相,或文員操作員,完美的追求則是“缺了我不行”,這委員會這組必須有我,少了我的付出,你們永遠無法成功;這項目這筆單,必須有我,少了我,你們就成不了事。

    喬峰優秀麽?

    當然優秀,這是無可置疑的。

    但,吳煒建立的帝教,以及主神空間輪回者體係,是組織。

    屁股決定腦袋,吳煒然站在組織利益上思考得失。既然是組織,就不許成員跟組織討價還價,更不允許成員把個人意見強加給組織。如果招募喬峰,喬峰必須如螺絲釘一樣融入帝教,而非吳煒為了喬峰改變主神空間運營規則。

    主神空間現在固然非常寒酸,未來卻注定要橫跨無數劇情位麵。與其它劇情位麵主角及豪傑相比,喬峰也不過是一名普通主角罷了,不值得吳煒為了他修改主神空間運營規則。

    其實,吳煒還有其它方法利用喬峰。

    主神空間有基本物權法和基本人權法,物權法規定,必須當地法律人情潛規則認可此物屬於吳煒,吳煒才能將它們帶到主神空間倉庫;人權法規定,劇情世界人物或其他智慧生命,必須正常思維下簽署合約,才能招募為輪回者。物權法限製吳煒不得利用主神空間倉庫肆意偷盜,人權法限製吳煒不得隨意把人拉入主神空間。

    可是,規則是死的,人是活的。

    譬如物權法,它禁止偷盜,卻寬容詐騙。舉例,吳煒拿假錢購買商品,隻要拿到商品再及時離開商家一定距離,主神空間就判定交易成功,承認此商品屬於吳煒。

    譬如人權法,它禁止野蠻拉人,卻寬容誘導。舉例,此時喬峰不願效力六扇門,更不願成為輪回者。吳煒刻意把承諾願意入職主神空間成為輪回者的合同偽裝成似是而非短句“你想明白生命的意義麽?”“你想真正活著麽?”“你想明白死後的世界麽?”“你想救丐幫長老某某麽?”“你想複活阿朱麽?”“你想複活你母親麽?”“你想見你的父親麽?”“你想逃出監獄麽?”等等,喬峰如果心神一顫選擇了同意選項,主神空間就判定合同成立,準許吳煒把喬峰轉變為輪回者。吳煒懷疑,他入職主神空間的主神,或許也是這樣路數。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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