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張眾泰點點頭,“我進去的時候,正在收拾東西,我說明了來意後,老板說讓我明天晚上過來,今天這裏正亂著呢。我一想,也是,便互相留了電話,準備第二天的時候在去。”
“你還記得你第一次去店裏的時間嗎?”
“大約是9、10天前吧,具體我也記的不是很清楚了。”
“嗯嗯,好,你接著說。”
“第二天的時候,我就按照事先約定好的時間來到了那個店麵,我一進門就看見老板蹲在地上,左手拿雞、右手拿刀,地上還有一灘血,旁邊還放著一個抹脖子了的雞,你說,這不就是雞血嗎?”
宓星在心裏笑笑,合著這雞血就是從這裏來的?
“那也就是說,你並沒有看見殺雞的過程對嗎?你也沒有看盡雞血從脖子裏流淌出來?隻是憑著地上的血跡和旁邊的死雞,你就自我猜測那是雞血?”
張眾泰聽著宓星問出了這一串話,有些傻眼,吞吞吐吐的說,“嗯,我確實沒有看見他殺雞,不過,這麽明顯的事情,還用猜測嗎?”
現在案情的細節也不是該和張眾泰解釋清楚的時候,隻能等真相水落石出的那一天,讓張眾泰自己去品了。
不過,這個凶手倒是很高明,竟然用了這麽凶險的一招梨花接木。
顯然,案情進展到了這一步,原先的火鍋店老板是一個重要的嫌疑人,必須要抓住他,才能夠完成接下來的案子。
“他把店鋪兌給了你,你們之間的合同呢?”
在合同上應該是有身份證號碼以及聯係電話等信息的,從這裏也就能夠找到原先的老板。
“在我店鋪的前台抽屜的第三個格子的最裏麵。”
秦臻搖搖頭,這可真是夠隱秘的。
雖然現在案子浮現出了第二個嫌疑人,但是並不代表張眾泰沒有嫌疑了,隻能將他暫時收押,等真相明了的那一刻在做決斷。
按照張眾泰說的,果然在相應的位置找到了合同說。
一式兩份的合同,上麵簽署這雙方的名字和一些店鋪的細節,在合同的最後麵,附屬著一張身份證。
小劉按照身份證上麵的信息輸入了電腦,查詢出了結果,“這個人的信息是真的,就是寶山村的。”
寶山村,那不就是和被害人一家一個村子嗎?這一點,讓原先火鍋店老板(莊嚴)的嫌疑更加加大了。
沒有什麽時間去討論了,現在緊急要做的就是按照戶籍上的地址,去一舉抓獲莊嚴。
準備好東西,小劉開車一路疾馳到了寶山村。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就在小劉剛剛開車進入到寶山村村口的時候,就看見了正在準備潛逃的莊嚴。
宓星一直弄不懂,案發都已經這麽多天了,為什麽莊嚴才跑,後來才知道,他對他自己的犯罪覺得無懈可擊。
沒有給莊嚴逃跑的機會,三人下車,一舉將他抓獲,開車將他帶回了警局。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