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陛下示下。”燕恩道。
“事實上,相對於美利堅國大使館,我們反而應該把握主動權。在興華島,這個特工,明麵上就是已經犯下了盜竊之罪,我們大可以尋常渠道對付他。他非法潛入國家倉庫、安裝監視器、竊聽、被人發現,還拿出武器威脅司機,也已經公然觸犯了興華島的刑法,這是鐵一般的事實。將嫌疑犯和證據一並交給警察局,安排他進行一次公審。”易星辰說道。
易星辰所言極是,燕恩點頭應下。事實上,易星辰本來之所以還留著這個特工,隻不過是想要對他私下審問,為的是從這人口中,查出他到底是誰派來的。而眼下,因為美利堅國大使館過度幹涉興華島地下倉庫,事關嫌疑,已經昭然若揭,這個問題也就有了答案。所以,對於這個特工,易星辰就可以正大光明地,將他交由警察局,依循律法處置他。
而且,易星辰並不擔心,這個特工交由警察局公開審問,又能泄露什麽,畢竟,霍爾尼直到被抓,也始終不知曉異世的存在,所以,易星辰並不擔心,這個特工會有可能泄露什麽。
“如何判罰?”燕恩問道。
“證據確鑿,自然可以從重處置。”易星辰頓了頓,問道:“依據興華島律法,最重能判多少年?”
“五年監禁。”燕恩答道。
易星辰點點頭,想了想,接著說道:“以盜竊之罪起訴他,直接在興華島公審。還有,這麽說來,倒是提醒了我。興華島需要一個監獄,不能在島上修建,要另外找個地方。那就在南方,海軍基地旁,找一個小些的島,修建一個監獄吧。”
“是,陛下。”燕恩答道。
易星辰在這件事情上明確地表達了自己的意見後,才示意燕恩可以退下了,燕恩帶著易星辰的這些旨意,直接前往興華島政府,向興華島政府傳達了皇帝的意思。
不久,興華島電視台播放了一則新聞。
新聞裏,興華島警察局局長吳塵,通報了外國人霍爾尼假扮警察,潛入國家倉庫,試圖盜竊國庫的案件,並且還在電視裏,播出了倉庫門口,霍爾尼假扮警察的監控錄像。證據確鑿,案件立即受到了極大的關注,並且迅速被傳揚開去,頓時引起了各方熱議。
同時,興華島外交部,同樣行使其外交職能,回複美利堅國大使館,通報了霍爾尼犯罪案件,三天之後,將會在興華島法院進行公審。
一時間,有關於“外國人應不應該在興華島受審”的話題,引來了廣泛的討論,不僅僅是在興華島出現了對立的兩種看法,甚至在整個藍水星,也有不少人摻和進來,紛紛表達自己的看法和建議。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