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蘭陵想問以外死了的羊怎麽辦的,但很快就想到對於窮人來說,這種事情不是好事情,吃肉的時候也肯定不會像是小孩子那麽開心。
估計是哭著做飯的吧。
想到這種可能,王蘭陵就說道:“那就殺幾隻羊做頓好吃的吧,算是請我的,我讓人準備一些酒菜和調料當做禮物。”
王蘭陵有些同情這些人,迅速又對著金大說道:“金大,去城裏買十桶酒,三百斤的醬料,讓人中午之前把東西送過來。”
金大迅速說道:“好!”
胡仲沒有想到王蘭陵這麽豪氣,興商這麽久,還是第一次看到這麽大方的年輕人。
雖然知道王蘭陵很有錢了,但是現在王蘭陵隨手就是一大筆的揮霍,簡直是太有錢了!
三百斤的醬料,對於長途趕路的商隊人員來說是非常好的食品,邊疆區域的調料也不便宜,食物也相對簡單很多。
胡仲立刻讓手下去宰羊生火,準備在這裏招待王蘭陵。
王蘭陵很多事情都不懂,在找了一個箱子坐下後,就對著胡仲說道:“坐下說吧,你們帶著這麽多羊群過來,路上這些牛羊聽話嗎?有沒有走丟的?”
胡仲坐下後說道:“具體的不知道,大致上沒有,隊裏的人都是老手了,知道注意什麽。”
王蘭陵想到了自己家的山羊,“黑水縣這邊的羊都挺大的,就是有點蠢,經常會走丟了,也不認路。”
胡仲解釋道:“是山羊吧,山羊和綿羊都比較笨,夏天的時候為了躲避蚊蟲經常會往逆風的地方跑,沒人牽著的話很容易跑丟了,我們的牧民就經常騎馬去外麵找那些走丟了的羊,一般都是太陽落山前就要清點羊群,不然摸黑找很不安全。”
危險的不僅是野獸,還有一些活躍的人群。
牧州那邊的事情對於沒去過草原的王蘭陵來說,挺稀奇的。
他又看著那些準備殺羊的牧州人,發現幾個男人抓到了一隻綿羊。
“吃肉的話,不是山羊更好一些嗎?綿羊用的毛。”
胡仲也看了一眼那邊,有些不確定的說道:“我們那邊都是山羊綿羊都可以出毛做衣服,吃的話就是綿羊用來吃,這邊的可能是有些差別,大人喜歡的話,我就讓人殺山羊吃肉。”
王蘭陵說道:“不不不,不是喜歡不喜歡的問題,我們這邊多是山羊,所以沒得選,一般來說,山羊肉還是還是綿羊肉好吃?”
胡仲肯定的說道:“綿羊肉好吃一些。”
“那就綿羊吧。”王蘭陵就選了這個。
胡仲看王蘭陵對羊群的事情好奇,就和王蘭陵講了綿羊和山羊的區別。
綿陽性子溫順蠢笨,山羊雖然也不聰明,但是性格活潑好動,在羊群裏可以擔當綿羊的領頭羊。
在遇到狼群的時候,慵懶懦弱的綿羊隻會互相擠在一起,逃跑的能力都沒有。
山羊則是知道躲避危險,可以帶著羊群一起逃跑。
值得一提的是,綿羊和山羊之間不能雜交,有著明顯的生殖隔離,生不出後代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