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繼續分析,這一係列的行為細節不僅揭示了凶手在夜晚行動的狡猾與冷靜,同時也說明凶手對周邊環境相當熟悉,能夠準確找到便於作案且易於逃離現場的地點。
鄧小倫繼續推測凶手在接近北銀大學小粉橋一帶時,可能遭遇了意料之外的情況,如察覺到了警察的巡邏、軍犬的存在,甚至可能是看到了設置的警戒線,這使凶手意識到自身行為可能已暴露風險。
在高度緊張和急於脫身的情況下,凶手做出了應急處理——他迅速地將手中的某個包裹,可能是裝有非關鍵證據的垃圾袋,丟棄在校醫院門口,試圖轉移偵查視線並減輕自身攜帶的嫌疑物品。
之後,為了進一步混淆視聽並擺脫追查,凶手從容地從漢口路校門進入了大學校園,在校園內部繞行一圈,似乎有意製造錯綜複雜的行蹤。
在校園內的體育場區域,凶手又趁機拋棄了另一個包裹,也許是分拆後的屍塊或者其他重要物證的一部分。
最後,凶手選擇了較為偏遠的出口,即北山門離開校園,企圖最大程度地遠離案發核心區域。
他沿著預設的路線到達天津路公交站,在那裏可能認為自己已經安全,於是果斷地卸下了背負的雙肩包,將其隱匿或丟棄。
鄧小倫繼續他的推理,認為凶手在意識到警方可能進行大規模排查後,對於家中留存的關鍵證據如頭顱和衣物感到極度不安,因此決定立即處理這些極其危險的物證。
由於之前的拋屍地點已被警方發現,他不得不尋找新的拋屍場所。
在19日深夜這個相對隱蔽的時間段,凶手采取了更為冒險但又別無選擇的行動方案。
他將原本包裹屍塊的床單撕裂成兩半,分別用來包裹剩餘的屍塊。盡管家中可能已無合適的包裹工具,隻能退而求其次選用床單,這也側麵反映出凶手急於擺脫罪證的心理狀態。
最終,他選擇將這兩份包裹遺棄在水佐崗附近的垃圾堆裏,這裏雖然是個公眾頻繁活動的區域,但由於是垃圾堆積處,理論上存在一定的隱蔽性。
凶手此舉仍存有一絲僥幸心理,期望屍塊能混跡在眾多垃圾之中,甚至可能隨著垃圾運輸車輛被運離現場,從而降低被發現的風險。
整個過程顯示出了凶手在麵對不斷升級的危機感時,其行為越來越慌亂,但依舊竭力保持冷靜,尋找各種可能的方式來逃避法律製裁。
江淮翻開手中厚厚的案件卷宗,開始了深入細致的分析。
根據現有資料,凶手自首次拋屍開始,至少進行了三次分散的拋屍行為,這種分散的處理方式顯示出凶手刻意躲避偵查的意圖。
統計數據顯示,累計拋屍的總體積與質量大約為61.2斤,減去包裹屍體所用床單和衣物本身的重量後,
再考慮到其他諸如血液、組織液等物質的含量,大致與受害者的實際體重相符,這意味著凶手在肢解屍體時,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