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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白楊林埋屍案2(1/3)

作者:八尋字數:10424更新時間:2023-12-20 20:38:41

    "         第174章:白楊林埋屍案2   <\/h1>

    他指著死者的衣物道:“現在是夏天,但死者的身上穿著灰色毛衣,棉外套,棉鞋,可見他遇害的時候正值冬季。”

    他又在死者的衣物中尋找了一番,並沒有發現什麽有價值的線索,死者除了這一套衣物,身無分文,也沒有任何可以證明身份的物件。

    “毛衣是純羊毛織成的,棉外套裏塞滿了白鴨絨,鞋子是棉裏的牛皮鞋,死者生活富足,但是口袋裏卻沒有一分錢,也沒有錢包。凶手在殺死死者後,拿走了他的財物。”

    “是謀財還是?”

    “不好說。”

    “現在要怎麽辦,把屍體拉回軍警司嗎?”

    “先埋上。”時霆道:“有這棵紅皮楊樹在,很容易找到。”

    “埋上?為什麽?”言卿不解,難道不應該第一時間拉回軍警司做屍檢,然後尋找身源嗎?

    片刻的詫異之後,言卿立刻想明白了時霆的目的,大概跟那幾位住店的客人有關。

    時霆已經開始填充土坑,之後又從別的地方弄了一些草皮覆蓋,經過他的處理偽裝,竟絲毫看不出有被挖掘過的痕跡。

    時霆拍了拍手上的泥土:“還記得老板說過店裏來了幾個客人吧,這個時候既非蘑菇的采摘季節,那些人來這片林子想幹什麽?”

    言卿一驚,看向已經被掩埋的屍體:“不會是衝著他來的吧?”

    “雖不能確定,但是極有可能。”

    “那現在怎麽辦?”

    “暫時不要打草驚蛇,先去旅館。”

    時霆和言卿回到旅館時,那個老板已經在躺椅上睡著,呼嚕聲一陣高過一陣。

    “老板,住店。”

    老板猛地一激靈,從椅子上彈起來,“誰,誰住店?”

    看到時霆和言卿,他立刻笑眯眯的:“你們二位不是不住店嗎?”

    時霆道:“我女朋友說這裏空氣好,想住上兩天散散心。”

    說著,溫柔的看了言卿一眼。

    言卿明知道他是故意在跟老板作戲,但還是臉了紅,那句女朋友讓她心跳加速,不能控製。

    “你女朋友真有眼光,我這裏不但空氣好,還有野味兒,二位要是住下來,我晚上給你們燉山菇野雞湯。”

    老板帶著兩人進屋後,熱情的拿出一個登記簿,“麻煩兩位登個記,現在的法律有規定,凡是住店都要登記,不然哪天來個突擊檢查,我們也要被罰。”

    言卿曾經讀過《順城法》,其中的確有住店登記這一條,心裏對時霆的深謀遠慮越發敬佩,這可是在近代才開始實施的政策,而他卻在這個時代就想到了。

    時霆隨意寫了兩個名字。

    在寫名字的時候,他留意到之前還有五個人,分別住了四個房間。

    “我們這是小店,樓上隻有五個房間,其它四間已經有人住了,委屈二位住這間吧。”老板打開一間房門,“這個房間雖然小一點,但是推開窗就能看到後麵的林子,風景也算不錯,要是幸運的話,還能看到野雞打架。”

    這個房間的確不大,隻有一張床和一套桌椅。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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