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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章:中旗槍擊案8(1/3)

作者:八尋字數:9330更新時間:2023-12-20 20:38:52

    "         第203章:中旗槍擊案8   <\/h1>

    時霆皺了下眉頭:“難道不是嗎?你先殺了宋自先,拿走了他的密碼箱,之後又殺了宋美美,獨吞錢財準備逃逸。”

    一直沉默不語的霍誌國仿佛被激怒了,“我承認,是我殺了宋美美那個賤人,但我沒殺宋自先。”

    時霆目光微閃:“殺一個也是死罪,殺兩個也是死罪,何不都承認了呢?”

    “我霍誌國什麽都不怕,就怕別人誣陷我,我沒有做過的事,為什麽要認?”

    “但你要怎麽證明,你沒殺宋自先?”時霆一步一步,循序誘導,對於這種喜歡用一言不發來幹擾審訊的人,他總有辦法找到他的弱點一擊即破。

    “宋自先一定是宋美美殺的。”霍誌國說得無比篤定,“她想開一個洋裝店,數次去找宋自先借錢,但宋自先那個吝嗇鬼一毛不拔,一分錢都不借給她,宋美美一生氣,就把他殺掉了,並且偷走了他的密碼箱。”

    “那你為什麽殺了宋美美。”

    霍誌國回憶起那天的情形:“十四號晚上,我去宋美美的家裏找她借錢,她說沒錢借給我,我看到她的臥室裏放著一個密碼箱,箱子是打開的,我就問她那裏有沒有錢,她說沒有。我硬闖進去,發現箱子裏有許多存單、金銀首飾還有大量現金,我讓她分我一點,她不肯,在爭吵間,我就把她掐死了。我看到她斷了氣,就把密碼箱裏值錢的東西帶走了,事後我很害怕,怕你們抓到我,於是就買了船票想逃去別的地方。”

    “你的手槍是哪來的?”

    “我用零件自己做的,我們西晉城那邊有一個大兵工廠,我曾經在那裏做過工人,後來來到順城,靠自己打拚進了銀行工作。”

    時霆讓鄭筠把殺死宋自先的凶器拿給霍誌國辯認,霍誌國一眼就認了出來:“這是西晉兵工廠生產的毛瑟手槍,因為口徑大,有一定的缺點,沒有量產,也沒有大規模的配置給部隊,隻生產了三年就停產了。”

    “你在順城見過有人使用這種槍枝嗎?”

    霍誌國搖搖頭。

    離開審訊室後,鄭筠問:“七哥,你相信霍誌國的話?”

    “你知道霍誌國為什麽從西晉城來到順城嗎?”

    “我看了資料,好像是因為工廠裏有人誣陷他偷原料。”

    “正如霍誌國所說,他什麽都不怕,就怕別人誣陷他,他來到順城之後,竟然還沒有放棄查找當初的真相,最後真的把偷原料的那個人找了出來。另外,他已經承認了殺死宋美美,沒必要再否認殺死宋自先。”

    “如果是他和宋美美聯手呢?”

    “如果他們聯手,宋美美為何不讓霍誌國做她的時間證人,而是向我們直接承認,她在案發時獨自一人在家?而且,宋美美隻是想開一個洋裝店,這個店開與不開對她來說都不會危及生命,為了開店就去殺害自己的父親,這不合邏輯。你別忘了,宋美美和劉翠都有證實,宋自先在案發前疑神疑鬼,生怕自己有性命之憂,那麽是什麽事讓他日夜防範?我更傾向於,宋美美一開始的目的就是為了偷錢,所以,她才偷配了鑰匙,數次踩點,趁著劉翠去買菜的時候潛入宋自先的家裏,拿走了密碼箱,結果她剛偷了密碼箱,宋自先就遇害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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