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焦美欣嗎?”另外一邊的張君直言道。
焦美欣也很是直接:“你是誰?”
對於這個聲音,她感覺十分的陌生,而語氣也變得冷漠。
“林涵認識吧,我是他的男朋友。”既然已經給焦美欣打電話了,他就沒想隱藏身份。
焦美欣愣了一下,不冷不熱的問道:“找我有事嗎?我的時間很忙。”
“我聽說你搶了她的歌,還給她。”張君用命令的口吻說道。
很少有演員依靠一部作品吃一輩子的,但是歌手卻可以,甚至有些歌手唱了一輩子,也沒有一首代表作。
由此可見一首好歌是多麽的重要。
雖然對於林涵來說,那怕沒有好歌,那怕唱功不行,甚至是各種各樣的缺陷,張君都能讓她火起來。
但張君不準許任何人搶奪本來屬於林涵的東西。
焦美欣突然笑了出來:“聽聲音,你年紀不大吧。”
“沒有我女朋友大。”張君直言不諱道。
“那你就肯定沒有我大了,年輕人,你說我搶了你女朋友的歌,你有什麽證據嗎?我是通過合理合法的途徑買來的這首歌,怎麽能叫搶呢?而且就算重來一次,這首歌的所有者也肯定會賣給我,而不是賣給一個新人。”
張君不得不承認,焦美欣的聲音很好聽。
可內容嘛,卻是讓張君十分的不爽。
還沒等張君說話,焦美欣又是道:“對了,你剛才說你是林涵的男朋友,沒錯吧?”
“是啊,你不相信?”張君有些拿不準焦美欣要幹什麽。
“我相不相信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成名了之後你還會是她男朋友嗎?而且我聽說,宋萬國對她可相當的看重。”焦美欣道。
此話一出,張君頓時想明白了焦美欣要幹什麽——挑撥。
試想一下,如果一個普通人的女朋友突然要當明星了,而且還被所簽公司的老板很是看重,那身為她男朋友會怎麽想?
可能會為她感到高興,但會不會擔心被甩呢?會不會擔心被綠呢?
答案是肯定的。
而且後兩者明顯要高於第一者。
“怪不得一個鄉下女孩二十六歲就能有如此成就,別的不說,單是這份智慧,就甩其他的女人十條街了。”張君淡淡的道。
再說出剛才那段話的時候,焦美欣就想到了自己的目的有可能被識破,所以那怕是被識破,她也並沒有惱火。
可此時,焦美欣的俏臉上卻浮現一抹怒色,因為張君提到了鄉下女孩這個詞語。
雖然她的的確確是來自農村,可對於自己的出身,她十分的不滿意。
尤其是當她成名之後,就再也沒回過那個生她養她的地方,至於同一個地方的相親們,沒有一個人得到她一絲一毫的幫助。
就算是她的親生父母,也隻是在物質上得到了滿足。
“甩不甩其他的女人幾條街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肯定甩你的女人好幾條街。”盡管焦美欣在壓製著體內的憤怒,可她的聲音還是冰冷無比。
而同樣冰冷無比的,還有張君:“如果你把歌還了,這件事情我就打算算了,畢竟在你身上浪費時間不值,可你既然找死,那就是命中注定。”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