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嗬嗬……”陳恪莞爾道:“拜神的時候,你想著讓我們仨誰當狀元啊?”
“還用問……”妹嬌媚的白他一眼,捂著臉道:“我這個重色輕兄的家夥……”
“哈哈……”陳恪剛要放聲大笑,又趕緊把嘴巴捂上,歎氣道:“禮教真是害死人,我想嶽母在之靈,也不願她的女兒,再耽誤兩年三個月。”
盡管宋代沒有名教害人,但亡者子女在居喪期間的禁忌已然不少。簡單來有五方麵,一是凡初喪,諸子三日不食;百日隻喝水吃飯,十三個月後才能吃水果蔬菜,二十五個月後才能吃肉喝酒。
二是不作樂、不嫁娶、不生子。《宋刑統》中將‘居父母喪、身自嫁娶,若作樂、釋服從吉,聞祖父母、父母喪匿舉不報’列入‘十惡’重罪之一的‘不孝’。
三是不應試、不入仕。四是官員應丁憂服喪。五是墓中不得藏金玉……這一禁忌亦列入法令,主要是為了防止盜墓、保護死者。
這些禁令,其實老百姓並不太講究,官府也不可能追查的那麽細,但對官員來,卻是要命的大問題。如果陳恪和妹敢在這期間結婚,那蘇家兄弟的前途就算完了。而且妹和老蘇還要被判刑,陳恪自己明明知情還要違禁,也逃不了。
國法習俗如此,連陳恪這種生性不順從的家夥,都徒呼奈何。
“誰不是啊。”妹何嚐不是鬱悶的要死,她伏在陳恪肩頭,委屈地扭著身子道:“這兩年三個月,讓人怎麽熬啊。”
“要不,等我外放之後,就把你偷著接過去吧。”雲南有瘴毒,妹身子弱,陳恪哪敢帶她去?何況也太過無視禮法了。
“人家解氣罷了。”妹搖搖頭,輕聲道:“我能那般不曉事理?”這種事,萬一讓人查出來,陳恪的樂子可就大了。
“唉……”陳恪長歎口氣道:“算了,不這些話。這麽多年都等了,咱們再等兩年就是。”
“大哥會委屈麽?”妹閃著雙眸望著他,不待陳恪回答,又輕笑道:“估計是不委屈的,汴京城裏的風月班頭,有的是鶯鶯燕燕疼愛呢。”
“嘿……”陳恪大窘道:“這個蘇子瞻,竟然告我的密。難道他就好到哪去麽?你知道麽,他中進士後,是夜夜笙歌……”
“不是我二哥的……”妹悠悠道:“是旁人告訴我的。”
“誰?”
“月娥妹子……”
“噗……”陳恪險些沒噴她一臉,瞪大眼道:“你不是笑吧?你怎麽會見著她?”
“上個月的晚上,我正在睡覺,突然感覺屋裏有人,睜眼一看,果然真有個人,把我嚇壞了,剛要喊,嘴巴就被捂上……”
陳恪毛骨悚然,心乖乖隆嘚咚,河東獅要殺人泄憤麽?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