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星,你的麵都快坨了,趕緊吃吧。”
趕緊吃,趁他吃的時候,陸漫漫就可以偷拍幾張“林旭吃麵照”。
林旭三口兩口吃完了那碗素麵。
“我給你個建議,你可以考慮一下當吃播,看你吃飯真的很香。”
如果不是陸漫漫吃的那麽香,這碗麵他真的不願意動一筷子。
再者說,自媒體這個行業門檻低,受眾廣,陸漫漫又有一定的知名度,應該不難做出一番名堂。
但陸漫漫卻不願意了:“吃多了會胖!”
她好歹也是個影後視後,直接降級成吃播?多少有點不甘心!
“可你剛才也吃的不少啊。胖了可以當健身博主,教粉絲瘦身,這也不失為一個良性循環。”
陸漫漫拋給他一個白眼:“你是我爸爸的好朋友,為什麽對我這麽無情?”
一個人當兩個人用,無止境的剝削和壓榨,林旭的存款大概就是這麽來的吧?
林旭深沉地說道:“可我畢竟不是你爸爸,你還是要學會獨立行走。”
行吧,這天就這樣聊死了。
吃完晚飯,林旭今天第三次把陸漫漫送回了家。
臨走之前,他把那隻裝著“真愛永恒”的首飾盒遞給陸漫漫。
陸漫漫打開盒子,鑽石的光芒瞬間閃到了她的眼,這條項鏈一看就價值不菲。
“這?”
“呃,是別人托我送給你的禮物。”林旭隻想完成老爸交給他的任務。
陸漫漫快速地搜尋了一遍記憶,也沒找到會送她這麽貴重的禮物的人。
於是問道:“誰啊?”
做好事可以不留名,但是禮物不留名不是約等於白送?除非是個錢多的沒處花的大慈善家。
但林旭沒有回答,一腳油門,便揚長而去。
陸漫漫拿著這個莫名其妙的禮物走進房裏。
忙了一天,她這才得空玩了會手機。一打開微博,就看到了掛在熱搜榜一的那個詞條。
什麽?
同居?
她和林旭?!
果然不管在哪個世界裏,八卦新聞都是“開局一張圖,後續全靠編”。
陸漫漫看了一眼自己賬號下的評論區,已經有不少林旭的女友粉跑過來撒野了。
【陸漫漫,王子是屬於灰姑娘的,勸你識相一點!】
【什麽富家千金,再富能有旭寶富?還不是照樣見錢眼開,上趕著貼我們旭旭。】
【……】
陸漫漫思考再三,編輯好了一條澄清微博,發了出去。
“大家好,林旭確實很迷人,但他是我爸爸的朋友,四舍五入就是我的叔叔。如果有當我嬸嬸的,可以先聯係我喲。愛你們!(比心)”
這條微博一發出,#他隻是我的叔叔#這個詞條,很快出現在了熱搜榜單上。
再次掀起了一陣輿論浪潮。
【叔叔?我隻聽過小媽文學,現在開始流行小叔文學了?】
【U1S1,如果陸漫漫能把我介紹給林旭,我可以忽略掉她所有的黑料,對她不計前嫌,既往不咎。】
【有沒有人扒出林旭的背景了?他到底是哪家的公子啊?】
陸漫漫正在瀏覽網友的評論,一個電話打了進來。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