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了?”
薑酒睜開眼睛,一個眼睛紅腫的中年女人正站在她麵前:“醒了?醒了就起來搭把手。”
她說完就踉蹌著腳步出門去了,沒有再理會薑酒。
【接收劇情!】
這是一個年代文故事。
原身從小喪母,父親一個人拉扯著她長到三歲。
三歲後,就往家裏帶回了一個女人,也就是原身的繼母——侯豔玉。
因為當時原身年紀並不大,加之她的父親也曾對親戚們加以提點,所以從沒有人將侯豔玉是後娘的事情說到原身麵前。
其實當初在農村,喪偶再娶可以說是一件在正常不過的事情了。
原身慢慢長大,倒也沒有發現什麽問題——雖然有時候母親對弟弟是比對自己要更偏愛一些,不過重男輕女一向都是農村的正常現象,她並不覺得奇怪。
事情的變故發生在原身初中畢業這一年,原身的父親意外身故,一家子的頂梁柱,塌了。
就以侯豔玉一個女人,想要在七八十年代的時候,獨自養大兩個孩子,這幾乎是不可能的,所以她隻能——改嫁。
孰料這件事情,竟遭到了原身大伯的激烈反對。
想改嫁,可以!我們薑家的種,給我們留下!
“嘖!你把薑酒要下了不就行了!那個小的還要了幹嘛?!”
袁大花偷偷地擰薑旺。
薑旺不耐煩地拍開她的手:“你個婦道人家懂什麽!說起來那個小的——薑達才是那薑財的後人!”
“至於薑酒,女娃子,都是要嫁出去的,就是夫家人了!”
“你說說我們這做大伯、大伯母的,放著正兒八經的男娃娃不要,偏要女娃,那不是擺明告訴別人有問題?!”
袁大花想想也是這麽個理:“當家的,還是你說的對!”
“就是要兩個,那哪個養的起噢!”
“你傻子喲!”薑旺不欲再與袁大花多講,隻朝向了侯豔玉:“你怎麽說?!”
侯豔玉自然不肯:“我這找的男人願意我帶兩個娃兒,幹啥子不讓我帶走?”
“大伯哥,不是我說,你家裏頭也還有三四個後生子要吃飯,留下薑酒和薑達,你們未必有這麽多飯,喂得飽所有人!”
“這你就莫操心了!”薑旺擺手,“隻管把娃娃留下來!”
侯豔玉不依,這件事就隻能僵持著。
過了兩三天,薑旺估計侯豔玉後頭的那個應該等不了了,又和袁大花兩人上門。
“你想好沒有,再不鬆口,怕是別個就要先介紹好了!”
侯豔玉倒不覺得已經和張千山說好的事情,他會三兩天就變卦。
不過薑旺不同意,事情就很難辦。
已經沒了當家人,得不到薑旺的同意,她是帶不走孩子的。
“那孩子也是我身上掉下來的肉,我能舍得嗎?!你這是叫我割肉啊!”
“行,薑達是你身上掉下來的肉,我沒得說。可薑酒又不是,這你怎麽講!”薑旺言辭激烈,仿佛是正義使者。
侯豔玉啞了口。
縱然她從沒想過要丟下薑酒,但事實就是無從反駁,薑酒確實就不是她的孩子。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