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開口說的第一句話,是為了救忽都魯。
忽都魯有一個哥哥叫巴失,他的母親是鐵勒十三部之一的烏古斯部的公主。烏古斯是如今草原諸部中,最為強大的部落之一。獨立與突厥汗國之外。
所以巴失作為烏古斯部與突厥汗國的血脈,是最有機會繼承可汗之位的人選。然而,可汗有二十多個兒子,巴失排在中間。既不是長子,也不是幼子。並不符合草原上的繼承製度。
如果他想要做可汗,要麽殺死自己的兄弟,要麽等可汗死後,與兄弟們分家,拿著可汗分給他的牛羊奴隸,創建自己的部落。
巴失並不愛他的兄弟,所以他選擇了前者。
他要在忽裏台開始之前,殺掉所有不肯服從他的兄弟。
忽都魯的母親是漢人,她的出逃被可汗視為恥辱。所以連帶著忽都魯都受到可汗的厭棄,按理說他是對巴失繼承可汗之位,最沒有威脅的人。
可是巴失卻仍不介意,除掉這個兄弟。
有一次,我與忽都魯追著他射中的小兔,進入了密林。被巴失撞見,讓他得到了機會。
他悄無聲息的跟著我們身後,將弓箭對準了忽都魯。就在他瞄準鬆弦的時候,被我剛好看見。
情急之下衝著忽都魯喊了一聲:“小心!”
這才讓忽都魯躲開了那隻箭矢,一擊不中巴失怕被人發現,驚慌而逃。隻餘躲過箭矢劫後餘生的忽都魯趴在地上,驚魂未定。
然而,忽都魯回過神來衝我說的第一句話就是:“原來你不是啞巴?”
我抿了抿唇,撿起巴失那支沒有射中獵物的箭。
朝著那隻沒有被忽都魯,一箭射死的那隻小兔的心髒捅去,奄奄一息躺在鬆林裏的小兔,瞬間結束了痛苦。
然後,才在忽都魯驚愕的目光之下,淡淡開口:“我本來就會說話。”然後,提起已經死透了的小兔,轉身離開了密林。
那是我第一次殺生,在我轉身之後,沾滿小兔鮮血的手,都在微微顫抖。可我不能表現出害怕,草原上不需要仁慈的獵手。如果我想離開草原,就得先在草原上活下去。
忽都魯很感激我救了他,他說他會永遠記得,我開口對他說的第一句話,就是為了救他。
然後,他親口告訴了我他的名字。
他說:“我叫忽都魯,你可以叫我忽都。”
這是他的漢人母親給他起的名字,忽都魯,在漢語中是幸福的意思。
所以,我叫他小福。
從此,我成了忽都在草原上唯一的朋友。
他教我騎馬,同我在草原上賽馬。
他教我說突厥話,帶我在聖山腳下放牧,用生長在聖山上的格桑花,為我編花環。他和我手牽手走在草場上,翠綠的浪劃過我們的手掌,像是最柔軟的絲綢從指縫流過。
我們在聖山流下的雪水中嬉鬧,並肩躺在曠野上。我們一起喝偷喝馬奶酒、圍著篝火唱歌、跳胡旋舞。
我們對著聖山起誓,永不反目。
那時我們就像草原上所有的伴當一樣,是最親密的朋友。
不分漢胡、少小無猜。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