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剩下的一半,趙昊給駐守圍牆的陸戰隊員和保安隊員發下了秘密武器——肉包子和竹簽烤肉……而且是現烤撒孜然的那種。
隊員們讓先投降的海盜拿著喇叭朝山林裏大聲吆喝。“弟兄們,公子喊你們回來吃飯了。晚了就沒了……”
就很快,海盜們丟下武器,高舉雙手,衝到圍牆下,一個不落全都跑來投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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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那時他們就不再是海盜了,而是受集團約束的私掠船。他們不能在大明沿海活動了,要下南洋!並按命令在特定海域活動,針對某一個或幾個國家的商船和沿海城市進行攻擊。如果他們違反命令,將被取消私掠許可證!情節嚴重者,甚至會被海警艦隊通緝、消滅,並處死他們留在台灣的家人!”
“私掠許可證?”林道乾大為震撼,心說主人就是主人,海盜搶劫都能說得這麽文雅。
這可不是趙昊的發明,許多年前在歐洲就已經普遍存在了。
在大航海時代,武裝民船通常被認為是屬於國家海上武裝力量的一部分。因此歐洲各沿海國家和城邦,紛紛頒發私掠許可證,授權個人攻擊或劫掠他國船隻,用以破壞敵國的海上貿易線,削弱敵國的實力。是大航海時代的超限戰。
其顯著的代表人物,自然是英國的海盜船長們和荷蘭的海上乞丐們了。在這兩大海洋帝國的崛起之路上,他們並非錦上添花的配角,而是起決定性作用的主角,至少是前期的主角!
沒有霍金斯船長、德雷克船長這些私掠船長,就沒有後來的英國皇家海軍,自然也沒有日不落帝國了。
沒有海上乞丐,哪有真正擊敗西班牙,壓得英國抬不起頭,稱雄海洋一百年的海上馬車夫?
所以私掠行為雖然不光彩,但在大航海時代絕對有存在的必要。畢竟這本就是個光榮與肮髒,文明與血腥並存的時代。
然而秉承精兵策略,紀律嚴明的海警艦隊,對標的其實是各國主力海軍,顯然不合適承擔私掠任務。
在耽羅警備區,就向受水警局保護的尼子家頒發了私掠許可證,允許他們在對馬海峽遊弋,攻擊所有不屬於耽羅商會的走私船,甚至可以進攻朝鮮的走私口岸。他們可以保留一半的戰利品,但必須先將俘虜船隻開到溫泉津水警局,由水警局認定是走私船後,才能瓜分。
趙昊本打算讓林鳳來擔當鹿之介在對馬海峽的角色,對南洋海域實施私掠。
然而計劃趕不上變化,誰想到林鳳居然成了他的女徒弟,還矢誌加入海警。趙公子為人師表,當然要尊重弟子的理想了。尤其是女弟子的……
所以就便宜那幫海主了。
不過還得看他們的表現,要是不好好改造,就甭想再回大海了,回潮州去演一本盜大結局吧!
ps.先發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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