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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考成法(2/3)

作者:三戒大師字數:6794更新時間:2021-06-10 03:32:38

    張相公在混跡官場的漫長歲月中,已經清晰的認識到‘蓋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

    製定再好的法令執行不到位都白搭!而大明開國二百年,官僚體係陳陳相因,敷衍塞責都玩出花了。最稀少的就是幹事兒的人。

    大家夥每天看似案牘勞形,實則在體製性偷懶,心思完全不在工作上。反正完不成也沒什麽懲罰,萬一搞砸了,還要擔責任。

    而且就算有人良心未泯,想要不計得失、幹點正事兒,也會被視為官場異類,遭到係統性排擠。比如海瑞……

    所以張相公早就看透了,指望這群慣會偷奸耍滑、推卸責任的官油子自覺,自己就是把法條變出花來,磨破了嘴皮子說破天,也等不到他們良心發現,好好幹活的那天。

    對懶驢沒辦法,就得拿鞭子抽啊!要解決‘執行不力’的問題,張居正參照曆史、結合前任經驗,創造性地提出了‘考成法’。

    所謂‘考成法’即考察成效的法條。

    它要求,六部和都察院自即日起分置三本賬簿,記載一切發文、收文、章程、計劃。尤其要把應辦的大事小情,酌情定立期限,分別登記在這三本賬簿上。然後一本由六部和都察院考稽,另一本送六科監督,最後一本呈內閣留底。

    之後便由各衙門長官按賬簿登記,逐月進行檢查。每完成一件勾銷一件,反之必須如實申報,否則論罪處罰!

    六科則半年檢查一次部院執行情況,若部院長官有隱瞞敷衍的行為,立即進行彈劾,否則以包庇論處!

    最後,六科也要訂立這樣的賬冊,由內閣對六科的稽查工作進行查實,有隱瞞敷衍者,立即進行查處!

    即所謂‘各撫、按奉行事理,有遲誤者,該部、院舉之;各部院注銷有容隱欺蔽者,六科舉之;六科繳奏有容隱欺蔽者,閣臣舉之。月有考,歲有稽,則名必中實,事可責成!’

    這就形成了以內閣統領科道、再以科道監督中央六部,並以六部統率文武百官及地方官員的治理體係,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官員考評機製。

    理論上講,考成法可以考察範圍是無窮大的,從兩京到各省、各府、各縣……哪怕是偏遠的邊疆州縣,比如臨高縣,也一樣逃不出考成法的手掌心。

    當然,考成法本身也是一種法律,執行不到位一樣白搭。

    所以起先大夥兒還心存僥幸,覺著新官上任三把火,張相公也就開頭緊一緊,後麵應該就鬆了。所以大夥想先堅持一下,挺過這段再說。

    誰知張相公是個堅持不懈的男人,在過去的一年裏,他將主要精力都用在狠抓考成法這一件事上。

    張相公非但精力過人,能高強度的從早幹到晚;而且有超人的記憶力,各部各省的各項數據全都裝在他腦子裏,對下麵那些歪門邪道更是清清楚楚,誰也甭想蒙了他。

    在執法時張居正尤其鐵麵無情,所有在年底沒完成任務的官員,統統降職處分。有幫著隱瞞敷衍的長官,也統統以包庇罪論處!就連他的親信官員也一樣。

    結果各部各省都出現了大批被降職留用的官員。有的衙門一個不少,全都集體降級。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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